中行一分行长被情人骂渣男 将其诉致法庭获赔

2016年06月27日09:45  来源:京华时报

中国银行中山分行原行长杨毅(化名)称与女子王颖(化名)分手后,对方采用极端方式纠缠他,不仅在其单位张贴小字报、无端举报投诉,还在微博上称其是“渣男”“感情骗子”。杨毅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王颖以及负责运营微博的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微梦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33.59万元。法庭上,杨毅提交诊断证明,称其遭受精神痛苦,存在强迫症状。

王颖则称,杨毅未离婚时两人就已经成为情人,而且保持关系多年,她还将杨毅亲笔书写的《承诺书》《还款计划》提交法庭。

近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王颖赔偿杨毅640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据悉,双方均提起上诉。

原告

指责

被告曾大闹中国银行

现年46岁的杨毅诉称,他于2003年离婚后曾与大自己3岁的王颖交往,双方在交往期间系单身,后两人因性格不合于2004年5月正式分手。

此后,王颖一直采用极端方式纠缠他,先后通过传真、张贴小字报、无端举报投诉等多种方式对他进行造谣、毁谤、污蔑。

自2014年6月起至今,王颖在微博上发布大量不实信息,微博中称原告为“渣男、感情骗子、缩头乌龟、人模狗样”。2015年8月,王颖先后数次在中国银行中山分行营业时间到该行张贴小字报、辱骂原告,并砸坏办公室设备及会议室玻璃,导致多人围观。此外,王颖还进入中国银行中山分行的微群发布贬损、诽谤原告人格的信息。

杨毅表示,2015年8月,其两次向北京微梦公司致函,要求删除所有侵权信息,但至今北京微梦公司并未彻底删除诋毁、诽谤原告的信息。2015年10月,王颖在微博再次注册账号,在微博中多次辱骂原告,出现了如“渣男”“婊子的婊子”等侮辱性词语。

2015年9月,杨毅认为,王颖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他的名誉权,北京微梦公司未履行作为微博管理经营方的法律责任,为王颖的侵权行为提供传播平台,应与王颖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删除微博上发布的所有侵害其名誉权的信息,并在全国性报刊及相应微博首页上发表道歉声明。要求王颖与北京微梦公司连带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医药费、律师费等共计33.5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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