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忏悔:写满耻辱的一页 将永久嵌入我的人生档案

2015年06月24日09:40  来源:检察日报

忏悔人:贾洪俊

原任职务:河南省焦作市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焦作市经开通港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4年12月11日,被社旗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追缴受贿款105.5万元。

犯罪事实:2004年至2013年,贾洪俊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05.5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16岁那年,我进入焦作市房管处工作。作为村里第一个到政府机关工作的农家子弟,我十分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对领导安排的工作尽心尽力圆满完成。由于表现不错,我被调到了市财政局,还入了党,提了干,这让父亲倍感自豪。

调到市财政局不久,父亲专门来看我并一再叮嘱,财政局是一个管钱的要害部门,在那里工作一定要小心谨慎,千万别贪财。当时,父亲的话我都听进耳里记在心里。我把父亲的期望和领导的厚爱作为动力投入到工作中,从一名办事员很快成长为中层干部,直至单位“一把手”。

可是,随着职务的升迁,父亲的告诫对我的约束力变得模糊起来。看到一些与自己年龄相当的干部逢年过节时门前总是车水马龙,而自己尽管工作上废寝忘食,生活上节衣缩食,可日子还是过得紧巴巴的,逢年过节也无人问津,就感到很没有面子。我想,如果自己脑子也灵活一点,思路也开阔一点,在自己权力的一亩三分地里动动手脚,绝不会比别人差。于是,我开始对良心的坚守产生了疑惑,甚至责怪自己过于清高,心态失衡后,我开始羡慕浮华,变得浮躁,并最终乱了方寸。

2004年,我受焦作市政府委托拍卖焦作市原山阳大厦。在此过程中,购买人刘某先后7次送给我55万元,在我的帮助下,刘某一举中标。

2006年秋天的一天,焦作市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朱某找到我,说他们公司有一个项目没钱买原料,想向我们公司借钱。我告诉朱某,我们公司也没有钱,但可以让总经理助理王某与省公司联系贷款,不过需要“打点”。朱某很聪明,很快拿了10万元给我。因该公司刚好符合贷款条件,所以我只是通过正常程序就申请到了5000万元贷款,并转贷给了该公司3000万元。10万元的“打点费”没有送出去。这期间,我曾几次偷偷拿出这10万元崭新的钞票欣赏,窃喜的同时伴随着内心的挣扎。然而,巨款是那样的诱人,退钱的念头在我脑海中转瞬即逝。

……

就这样,我累计受贿105.5万元。被判刑后,我知道,我的人生从此改写了。这写满耻辱的一页,将永久嵌入我的人生档案中,无法抹去。多少次夜深人静时,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父亲生前的叮咛,虽然已经破碎成一片片碎屑,但我仍试图将其找回。我不想说冠冕堂皇的套话,只想说,如果父亲能从坟墓里走出来,母亲能从昏迷中苏醒过来,看到我现在的样子,他们一定会心碎……想到这些,我真是痛不欲生。刚入狱那段时间,我整天被这个念头结结实实地捆绑着,一度产生了破罐子破摔的想法。狱警发现后,专门安排心理咨询师找我谈心,还联系办案检察官做我的工作。在他们的共同开导下,我找回了重新做人的勇气。我已经错了一回,不能继续错上加错。因此,我决定面对现实,真诚悔罪,并愿意以一个反面教员的身份现身说法:人生没有彩排,走每一步都要慎之又慎。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不管做什么工作,不管工作能力大小,一定要把廉洁自律放在首位,在感情上把握原则,行动上把握分寸,生活上把握小节,守本分、戒非分,守住精神家园。(宋德明 信燕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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