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不合理低价游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2018年04月24日15:19  来源:济宁新闻网

打击不合理低价游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记者:“外出游玩,大家伙就图个安全、省心,可在旅游中各种各样的问题也令市民感到苦恼,其中,投诉较多、反映强烈的时不合理低价游。从表面上看,旅行社采取“零负团费”的做法是赚不到钱的,可实际上,旅行社搞得是“堤内损失堤外补”,在游客食宿、交通等方面降低档次,以次充好,增加自费项目,如自费景点、自费娱乐等项目,在行程上安排不少购物点,由于安排购物的商品要高于正常市场价几倍甚至十几倍,一旦游客不愿意,导游就会强迫其进行消费。”

济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监督管理科科长周鲁宁:“明显的一个特点就是,以低于经营成本这块,消费者可能都有一个印象,一个线路一个产品,拿过来一看价格这么低,咱算算食宿交通这个成本,一算就能算出来,这个价格肯定是不大合理的。”

《旅游法》禁止的“强制购物”,指的是旅行社、导游等把游客带进所谓的定点或指定商店的一种旅游购物方式。据了解,为了应对《旅游法》,一些地方直接把原先的定点商店搬到了景区里,让游客“不经意间”就完成了购物过程。还有的干脆把定点商店“包装”成景点安排到旅游线路里,游客进去先参观,而出口就设在商场部尽头。有的旅行社为了逃避责任,会在合同中做手脚,对旅行社应承担的责任条款模糊化。更有甚者,他们只给游客一张收据而没有合同,出现问题时消费者难以维权。

济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监督管理科科长周鲁宁:“针对这种情况,消费者要注意一是不要参与,这样不合理的低价游的团队,另外一个就是说,如果真遇到这种情况,咱可以向我们旅游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投诉电话是2235006。”

前段时间,济宁市旅游监察支队联合公安、交通执法部门,当场查处了一起多家旅行社拼团的“不合理低价游”直通车,经现场查询,该团为多家旅行社拼团的散客,游客多是年龄60岁以上的老人,多数游客未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导游无导游证,旅游车辆为异地经营车辆,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现场处罚。

济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监督管理科科长周鲁宁:“这种行为严厉打击,予以曝光,同时我们会采取一些行政手段,比如说让他停业整顿,注销他旅游社经营业务许可等等这方面的处罚手段,对他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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