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刷脸可领取工资

2018年02月17日21:53  来源:济宁新闻网

济宁: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刷脸可领取工资

随着退休人员社保待遇社会化发放范围的不断扩大,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社会化服务手段亟需提升完善,为此,我市建立了社保待遇领取责任联系人制度。

社保待遇领取人可根据社区、主管单位、社保经办机构的通知前往认证,对高龄、瘫痪、残疾、患病等资格认证对象,可采取上门认证的方式。还可通过“手机APP人脸识别认证系统”开展认证工作,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将社保卡照片信息与待认证离退休人员进行头像比对,确定认证结果。对于暂时不能实现手机自助认证的异地居住人员,利用部级“异地退管系统”开展认证工作。

市社保局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科科长王才秋:“2018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正式开始,认证范围与往年一样,为在我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机关事业、企业、灵活就业、个体缴费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和符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领取人员。”

2017年底,全市各类社保待遇领取人员161万人,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9万人,企业养老保险25万人,城乡居民保险127万人。全市认证159万人,认证率98.7%,办理待遇暂停11710人。

市社保局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科科长王才秋:“全市将重点推行“手机APP人脸识别认证系统”开展认证工作,待遇领取人员只要在手机上下载“济宁人社通”,按照提示进行操作,足不出户就可以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资格认证,真正打通为百姓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因基本信息不准确、不全面等原因不能进行人脸识别认证的,请及时到社保部门进行补充完善;因在辖区外异地居住,无社保认证头像信息的,由本人或亲属准备一张待认证人员的正面头像照片和身份证电子照片,通过邮箱发送到发放待遇的社保机构邮箱;国外定居的,其在社保业务系统基本信息准确完整的,可直接在国外利用手机完成人脸识别认证;基本信息不完整的,可在回国时到社保部门补充完善。

对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认证的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及时办理待遇暂停手续;经审核、确认符合继续领取资格的,按规定及时恢复并补发相关待遇;对死亡冒领、重复领取、入刑后继续领取社保待遇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社保基金的,限期责令退回;对拒不退回的,依据《社会保险法》、《刑法》和人社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依法处理。

直播民生记者 孙灵猛 衣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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