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26日起可缴纳公积金
记者:“接下来给大家说一个好消息,我们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这个月的26日起,我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也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了,也就是说,将来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也可以用公积金贷款来买房了。”
据了解,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支持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5月26日,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济宁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将个人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根据暂行办法,自6月26日起,凡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拥有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济宁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都可以申请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参照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缴存比例为5%至12%,申请人承担双倍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根据中心有关规定办理提取、贷款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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