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现金不翼而飞 竟是家贼难防

2017年04月28日21:02  来源:济宁新闻网

邹城:现金不翼而飞 竟是家贼难防 

在以往的栏目中,我们曾多次提醒大家,日常生活中,尽量不要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因为生活中家中现金被盗的案例并不少。这不前段时间,家住邹城市张庄镇的高先生家,就失窃了。

邹城市公安局张庄派出所副所长金黎明:“张庄镇某村的高某某在2017年的2月20日上午来所报案,说自己在家存放的两万多元现金在家中被盗了。”

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赶往案发现场,展开调查工作。经勘察,发现门窗均有被破坏的痕迹。邹城市公安局张庄派出所副所长金黎明:“技术员到家里给他勘验现场发现,确实在他放钱的那个房间里窗户上的钢筋有被损坏的痕迹,还有现场发现一些脚印。”

结合对案发现场的勘察,现场没有其它翻动痕迹。因此民警断定嫌疑人应该对案发现场十分熟悉,通过询问失主高某某,其表侄高某让民警产生了怀疑。

邹城市公安局张庄派出所副所长金黎明:“据受害人称有一个本家的侄子,前两天经常上他家借钱,一借好几天,被缠的不行了,他就给他侄拿了五百块钱,当时拿钱的时候他侄在现场,看见受害人高某从他放钱的铁盒子里把钱拿出来。”

根据这一线索,民警随即对高某的生活轨迹展开调查。邹城市公安局张庄派出所副所长金黎明:“向村里了解这个人的秉性怎么样,最后锁定他为犯罪嫌疑人。”然而高某平时并不在家中。2017年4月6日,经多次走访,得知高某回到家中,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传唤。高某到案后,拒不交代其犯罪事实。民警随即加大审讯力度,最终高某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邹城市公安局张庄派出所副所长金黎明:“据犯罪嫌疑人高某称他一共盗窃了现金一万六千多块钱,其中的四千多元现金还债了,剩下的三千元现金,他交了个网友,三千块钱借给他女网友了,除去这七千块钱他都挥霍了。”犯罪嫌疑人高某的行为不仅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也给他人造成了经济损失。

犯罪嫌疑人高某:“出去以后把钱一块给他,拿了多少钱就给他多少钱,以后再没钱也不办这样的事了,我也不偷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邹城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直播民生记者 李春 邹城台 郭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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