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此“订”非彼“定” 违约如何赔

2017年03月15日21:23  来源:济宁新闻网

济宁:此“订”非彼“定” 违约如何赔

市区的王先生近日给我们栏目打电话反映说,自己准备为孩子买套学区房,但是在买房的过程中遇到了问题。

王先生:“二月上旬我在附院南侧相中一个房子,为了小孩上学上户口,我就委托这个中介去买这个房子,房源也找好了,中介也制定了我和这个中介和房东和我,我们三个人达成了协议,口头协议也达成了。”

双方达成了买房卖房的口头协议,在房东的要求下,王先生先缴纳了一万元的定金,之后便去准备筹钱交全款、签房屋买卖合同,想不到在准备正式签合同时出了问题。

王先生:“就是到下旬的时候他叫我去改正式合同,走那里一看呢他就说五点之前他还给我说可以签合同,但五点半我到那里就说房子已经卖给别人了。” 

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王先生把房子的钱筹齐了,却被告知房子已卖给了别人,这让王先生很气愤。

王先生:“我感觉呢这个事情比较气人,为什么呢,要是他之前这个中介或他本人的话,之前可以给我打个招呼给我说一下,我也没这么大的气生,为什么呢,就是他五点之前给我打电话还可以签合同,但五点半我走到以后他就说这个房子卖人了。”

记者出境轩辕云卿:“仅仅半小时的时间,原来约定好的事情就已变了挂,这让王先生很是气愤。并且王先生认为,双方当时已缴纳了1万元的定金并且签订了定金的协议,但当王先生找房东理论时,却被告知协议签订的定,并非王先生理解的定的意思,并不具备法律效益。”

王先生:“我当时给他一万块钱的定金,但他这个定呢当时我也不懂,他给我写的是那个预订的“订”。”

王先生妻子:“我觉得不管是哪个定他只要签了这个协议了收了我们这个钱就是有责任的,并不是我签了这个协议我把这一万块钱给你就这样完了,因为之前买这个房子我们也准备了很多。” 事情是否如王先生所说的这样,记者随后跟随王先生来到这家中介公司了解情况。

暗访中介公司工作人员 和房东说来到这里 约好的5:30见面 房东来到这里 说她姐姐那边筹到钱了 不卖了 他很生气 我也不清楚 咱这边是很生气 没买到房子 钱准备的差不多了 我作为一个中介 我起到协调的作用 我一旦协调不了了意见达不成一致 你们走法律程序 我们也不反对 我也实话实说 没签协议 当时没达成一致 她姐姐那边说 回来再签 说是改天再签吧 一直中间没再签 我作为中介 不会向着哪一方 因为双方我也不认识 通过我 他们双方认识了 这一万元 是在没达成一致的情况下 先放到那里 等她姐姐回个话 是这个问题 (等回话是一万元 并不是把这个房子定下来了 我再交全款去 )没确准的定下来了 合同也没签 是这个问题 (这个房子现在确定她没法买了?)房东确准不卖了 

记者出镜轩辕云卿:“中介公司向记者解释说,一万元的定金并不是确准定下来房子。现如今定金可以原数退还给王先生,至于房子的问题,房东的答复是不准备再卖了,而并非之前所说的已卖出。王先生现在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随后我们采访了律师。”

律师采访杨力:“根据合同法与担保法,定金属于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收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但是,言字旁的订金不同于法律规定的定金,属于预付款性质,如果收款人违约,只能要求返还本数与利息。当然如果因履行合同产生损失,也应当赔偿损失。”

直播民生记者报道 曹海粟 轩辕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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