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拖拉机撞到电动车 肇事司机驾车逃逸

2017年01月05日21:05  来源:济宁新闻网

市中:拖拉机撞倒电动车 肇事司机驾车逃逸  

【导语】近日,在105国道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大型轮式拖拉机将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到在地,拖拉机驾驶员不但没有及时救治伤者,反而逃逸了现场。

【正文】2016年12月5日17时15分许,市中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105国道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大型轮式拖拉机将一辆电动自行车撞倒在地,肇事车辆已逃离现场。

【同期】市中交警大队事故处理股股长 吕松 救护车过了一段时间后 就到达现场抢救伤员 紧接着唐口派出所值班民警也到达现场 到达现场后他们先去了解了事故的情况 找周边的目击者和群众了解情况

【正文】据现场的目击者声称,肇事逃逸的车辆为一辆大型轮式拖拉机,其车厢内还装有不少的货物,事发后便沿着105国道向南逃逸。唐口派出所的民警,根据目击者提供的线索,立即驱车进行沿途排查。

【同期】市中交警大队事故处理股股长 吕松 派出所的值班民警接着向南追击 在赵王河桥处将该拖拉机截获 了解了情况 但是初步了解拖拉机车身上没有碰撞的痕迹 而且开拖拉机的驾驶员比较镇定 说对这个事故没有了解

【正文】由于在拖拉机车身上没有发现任何碰撞痕迹,以及车辆驾驶员在面对民警询问时,所表现出来的镇静神态,让在场的民警排除了他就是肇事逃逸驾驶员的可能性。

【同期】市中交警大队事故处理股股长 吕松 基本上没有这个嫌疑 值班人员记录了(疑似)肇事驾驶员的基本情况信息后 让他先行离开了

【正文】就在民警一筹莫展时,负责调取沿途监控的一路民警,首先打破了僵局。在一家企业安装的监控中,他们发现了肇事嫌疑车辆。

【同期】市中交警大队事故处理股股长 吕松 通过调取现场的视频 发现了一个肇事嫌疑车辆 是一个拉石材的拖拉机 他从现场经过以后 停在了路东的路边上 停下以后 车上的人下来去北边查看 后开经过了解之后知道 当时还有一辆跟他同行的车 第二辆车就到现场了 到现场以后 肇事嫌疑人把车叫到路边 到路边之后 商量了一些事 这两个人行迹非常可疑 因为他们下车以后 先是到第一辆拖拉机车的周边进行了查看 查看之后 他们商量了一会儿 这两辆车就先后依次离开现场了

【正文】根据监控视频,民警察觉到这两名男子的举动非常可疑,由于案发地距离第一辆拖拉机停下的位置不足30米,而且案发的时间与拖拉机通过的时间也吻合,在加上这名男子曾多次靠近案发地企图查看和附近目击证人的口供,民警断定,肇事驾驶员有可能就是画面中的这位。市中交警大队民警,立即将画面中的这名男子与曾经排查过的一名拖拉机驾驶员的身形进行比对,没想到其比对结果让他们大吃一惊。

【同期】市中交警大队事故处理股股长 吕松 我们通过调研研判 对拖拉机驾驶员进行了一定的外围调查 把他作为重点的肇事逃逸嫌疑人进行了走访 第一次去驾驶员有抵触情绪 说不了解当时的情况 也不知道出交通事故 我们在了解情况以后 也没有放弃 进一步对他进行政策攻势 反复做工作 在我们第三次询问他的时候 他就交代了当时的情况 说当时有另一辆拖拉机由吕某驾驶与他同行 同行的过程中 吕某某驾驶的拖拉机拉的板材 是在他的前边同向行驶 他在吕某某车后发现他蹭了一辆电动车 蹭到电动车以后他把车停在了路边 停在路边之后 张某某也在其后的路边停下 跟吕某进行了商谈 吕某某当时表示 在蹭过电动车之后 因没有赔偿能力 打算从现场逃逸  因为张某某跟吕某某是朋友关系 所以他一直没有 他的意思是不能出卖朋友 所以没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的情况

【正文】原来,唐口派出所的民警沿途排查的可疑车辆驾驶员,是曾经出现在监控画面中的第二辆拖拉机的驾驶员张某,而他面对民警的询问,也亲口交代了自己目睹吕某驾驶拖拉机撞人的整个过程。

【同期】市中交警大队事故处理股股长 吕松 吕某某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 在家属的劝说下 于发生事故的第三天早上到交警队自首 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正文】目前,驾驶员吕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经被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而被撞的电动车驾驶员杨某,却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直播民生记者报道  张晨曦  孙远见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