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慢性病 不住院也可报销
【记者出镜】患有慢性病的扶贫对象常年在门诊看病拿药,门诊医疗费支出较大、负担较重。针对这种情况,济宁市人社局完善了慢性病鉴定制度,将47种慢性病纳入门诊报销范围。同时,增加鉴定次数,门诊慢性病集中鉴定由原来每年2次增加到4次,一季度集中鉴定一次,恶性肿瘤患者等7种甲类疾病可随时鉴定。
【同期】市人社局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科科长纪志强 市人社局作为扶贫的职能部门,围绕精准下功夫,围绕减负出实招,积极作为,有效减轻扶贫对象的个人负担,将扶贫对象全部纳入医保范围,个人缴费实行财政全额补助。
【解说】医疗费用结算方面,经鉴定 符合 享受慢性病 医疗待遇条件的扶贫对象,可选择本县(市、区)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 门诊慢性病 就医的定点医院。医疗费用实行联网结算、即时报销,个人只缴纳应负担的费用,其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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