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国庆假期将至 工商部门发布旅游警示

2016年09月26日21:17  来源:济宁新闻网

济宁:国庆假期将至 工商部门发布旅游警示

【口播】国庆节将至,为了引导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期间更愉快地旅游出行,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今天上午,市工商局召开旅游市场消费警示新闻发布会,提醒市民外出旅游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现场同期】市工商局副局长 曲洪德:“十一”假期将至,济宁市工商局提醒有出游计划的广大消费者,在参团、购物、就餐等方面谨防各种消费陷阱和霸王条款。

【解说】在发布会上,市工商局结合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为广大市民提出防范建议,要谨慎挑选旅行社,选择一家证照齐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旅行社。要签好旅游合同,选择行业主管部门监制的正式合同文本。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旅行的地点、时间和行程安排、所乘交通工具及档次及旅行的吃、住档次和标准等。对旅行社自行制定的不公平格式合同可以拒签。

【现场同期】市工商局副局长 曲洪德:看清并了解餐饮场所提供的菜品、湿巾、消毒巾等项目的收费情况,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解说】当然,对于维权来说,最重要的是要妥善保存各种消费凭证。旅行社收费发票、景点门票、旅游途中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都是消费者维权的必要证据,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

【现场同期】市工商局副局长 曲洪德:尤其对旅行社途中擅自更改项目所产生的费用,更要索取发票,以便为发生纠纷时投诉举报提供依据。

【解说】对于网站公示的产品介绍阅读不仔细等原因导致维权无效的问题,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利用网络订购旅游产品,如酒店、景点门票等,一定要事先认真阅读产品说明,最后是亲自打电话核实一下,不能用常理代替旅游产品的约定。

【现场同期】市工商局副局长 曲洪德: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解说】同时,工商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商品市场的检查,对违法违规的经营者及时采取行政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媒体曝光等手段,促使经营者自觉依法经营。

【现场同期】市工商局副局长 曲洪德:在旅行过程中,一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到当地工商、消协等部门投诉举报,以便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

【实习记者 王宪】最后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外出旅游参观景点的时候,不要在景点乱涂乱画,乱扔垃圾,保护好文物古迹,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一个文明游客。

直播民生记者报道 冯玉珠 孙彦恒 王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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