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九月施行 私自募捐属违法

2016年07月20日21:35  来源:济宁新闻网

慈善法九月施行 私自募捐属违法

【记者出镜】李燕 历时11年,今年3月16日,我国第一部慈善事业的基础性和综合性法律—《慈善法》表决通过,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慈善法》构建了我国慈善领域的基本制度,实现了加强慈善制度顶层设计的要求。具体的内容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

【解说】当下,网络募捐铺天盖地,越来越多的人在网上奉献爱心,但火热的爱心也时常遭遇现实尴尬。比如,有人为自己治病募来30万元,治病只花了20万元,剩下的10万元怎么办?《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剩余善款按捐赠方案或捐赠协议处理,捐赠方案未规定或捐赠协议未约定的,可将剩余财产用于目的相同或相似的其他慈善项目,并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同期】济宁市慈善总会 筹募部部长 李志华 个人在朋友圈,还有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包括互联网来进行募捐,都是违法行为,当然有一个特例,就是个人通过一些企业来为自己求助,这种不属于慈善行为,也不违反慈善法。

【解说】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符合运作规范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慈善法》还明确规定,“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及人民生活”。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将受到民政部门的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还有可能被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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