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和花园经适房 申购正在进行中

2016年05月05日10:13  来源:济宁新闻网

众和花园经适房 申购正在进行中

【记者出镜】李燕 我现在是来到了位于任通路北、火炬路西的众和花园住房项目,在我身后就是众和花园经适房的报名处,在这里我们看到,很多市民朋友排起了长队申请报名,他们大约是在什么时候来到呢,并且对于这处房源有着什么样的想法和期许呢,我们赶紧来问问他们。

【同期】轮候家庭 大清早就来了,几点来的大姐,八点多,得照顾老人,你有什么期盼吗,期盼能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就行,孩子也大了在一块住不方便,孩子十八九了,在一块都住的很小,60多个平方还有老人,再说老人也不方便,孩子也应该有属于自己的空间。

【解说】走进报名登记处,南北两侧位置各摆了一张登记桌同时登记,既方便填写材料又节省时间。“这些材料齐全了吗?给我拿一张申请表、还得需要孩子的户口复印件吗?你说一句我问一句,急切的话语中我们不难听出,申请者多么渴望能得到一套属于自己的经适房。

【同期】轮候家庭 申请了好多次了,谁也不愿意赁房子住,原来都没有申请上,对,都没有申请上,这次怎么想着上这个小区来申请,感觉这个小区很好,来了之后给我印象很好,特别是环境也不错,看到了户型也可以。

【同期】众和花园项目部 负责人 咱小区一共是820户,其中经适房是314户,目前小区所有的配套(设施)正在建设,园林绿化已经接近尾声,现在的经适房就是等待咱政府正式房价批文下来之后,就可以对外销售。

【解说】申请人在填写了申请表、提供完相关证件和信息确认后,申请工作就结束了。为了不让所有符合条件的轮候家庭失去这次购房资格,房管部门采取多种渠道发布信息。

【同期】市房管局 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忠利 5月3号到9号进行预销售的报名工作,期间的星期六星期天是正常上班,预售报名的家庭的资格,是我们2010年通过审核通过的轮候家庭,目前还有552户符合资格的家庭。

【解说】希望符合条件的轮候家庭,看到这一信息后,及时到预售处登记信息,不要错失机会。目前,小区内的经济适用房已具备上房条件,具体情况如何呢,记者实地进行了探访。

【标题二】记者实地探访 价格成为焦点

【记者出镜】李燕 我现在是来到了众和花园小区三号楼三单元101室,这个位置是小区的一处样板房,进了样板房我们可以看到,门口位置就是厨房,洗手池包括墙壁上的天然气管道都已经安置完了,这个位置就是客厅的位置,整体看起来是比较宽敞的,在我身后的就是厕所,像洗手池包括里面的暖气,太阳能管道包括排水管也都已经安置完了,整体走下来一圈之后呢,感觉整个样板房的设计还是比较合理的。

【解说】 采访过程中,不少申请家庭陆续来查看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户型设计、空间布局、墙面质量、配套材料等都看的非常仔细。

【同期】轮候家庭 非常好特别想在里面住,面积呢,行,面积也能接受,比我们家现在住的大多了,你觉得它现在的一些基本设施怎么样,还行,反正都有美中不足的地方,对吧,哪有十全十美的,目前还是挺满意的,行,行。

【解说】一些看房者介绍说,小区的房子不但漂亮,而且周围的环境、空气都比较好,地理位置离市区也比较近,但价格是他们关心的焦点。

【同期】轮候家庭 买经济适用房的(价格)高了,肯定是买不起,你心里有个大概数字吗?心里觉得这房子3000元能买了吗,3000元左右是你比较能接受的是吗,你反正也够困难的,3000元左右这个价格确实(贵点)。

【解说】李忠利主任介绍说,等申请工作结束后将进行材料审核,然后组织摇号,确定购房家庭。

【同期】市房管局 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忠利 在这里自愿报名以后,我们要摇号摇出顺序号,交首付8万元的预付款,凡是自愿报名的家庭,我们摇中号的家庭,你这里就不能无辜取消你的报名的手续,一旦通过了,你其它片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就不能再选择报名了。

【标题三】严查保障资格 不符合者及时取消

【解说】经济适用房是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具有社会保障性质。 不少低收入家庭,为能买到一套经济适用房可谓是费尽了力气,可有些人买到后却不怎么珍惜,竟将房屋出租出去收房租。

这是我们栏目曾报道过的一则新闻,在58同城、赶集网等分类信息门户网站济宁页面,温馨家园、七彩花园等房屋出租信息跻身其中早已不是新鲜事。以58同城为例,温馨家园房源信息20多条,七彩花园房源信息十几条。那这次申请家庭的资格是否都符合条件呢?

【同期】市房管局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忠利 我们在4月中旬对轮候家庭保障的资格,比如住房状况的变化,我们重新全部的在房产交易处,有关的房屋登记,还有购房的备案情况,全部进行了一遍的审核,其中有23户的家庭我们取消了他们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这些家庭我们在济宁日报,还有我们房管局的网站上已经进行了公示,原因就是他们在近期已经购买了其它的商品住房。

【解说】2010年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取得完全产权前,购房人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同期】市房管局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忠利 对于报名家庭的名单我们汇总完以后,也在济宁日报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完以后,我们会按照报名时申请家庭留下的电话号码,我们逐户通知家庭办理有关的手续。

         直播民生记者报道 孙灵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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