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租赁房屋莫名被占 经营设备不见踪影

2014年11月03日09:23  来源:济宁新闻网

  金乡:租赁房屋莫名被占 经营设备不见踪影


  口播:金乡县城的崔先生在金乡县城西关105国道附近租赁了一套门面房,由于经营不善,中间停业了半年多。可是后来想继续经营时发现,楼房内的东西已经被搬出,房屋也被他人占用了。


  同期:租房户 崔先生:我的房租你啥时候退给我


  房东 李先生 你这个房租现在我还处理着呢,这个情况已经给你说了,我得给那边交涉完之后


  租房户 崔先生 这个租用了两年,才用了半年,钱你啥时候退给我


  房东 李先生 现在我也是受害者,买了房子自己都捞不着住,自己买了没有一点使用的权利,我现在正找着政府协商 协商完之后把你这个事情给解决了


  正文 说话的这两位一个是房子的主人—李先生,和他理论的这位是金乡县城的租房户崔先生,两人争吵的焦点是,崔先生向李先生索要房屋租赁权。

  正文 这个挂着金乡县金龙文化商务区建设指挥部的牌子就是崔先生租赁的房子,原来他曾在此经营台球生意。2012年9月6日,由于生意需要,崔先生和房东李先生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合同租赁期为两年,期间,崔先生在租赁半年后,由于生意不景气便暂停关门,可是后来再继续经营的时候,却发现房屋被别人占用了。


  同期 租房户 崔先生 我和房东联系 房东说他也不知道这个事情,到现在没结果


  正文 李先生说,对于这个房子被他人使用的事,刚开始他也不清楚,后来经过询问才知道,目前,这个房子已经作为金乡县政府金龙湾文化商务区指挥部使用。而崔先生说,房租还没到期,李先生的房子被他人使用,作为租赁户的他只能向李先生索要租赁权。而李先生说自己购买的房屋被县指挥部占用,他也感觉很是纳闷。2012年7月份,李先生和济宁市嘉和房地产公司的职工张新广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书,合同显示该房屋位于金乡县铂金花园商业用房2号楼,其中的地上两层面积331平方。后来,李先生将楼房租给了崔先生,没想到出现了房屋被他人占用的问题。


  同期 房东 李先生 租房子的人给我打电话说,我们的东西在里面放着,这段时间没开门 被人不知道搬哪里去了,门也被撬了,


  正文:到目前为止,崔先生的经营设备也没有找到,事情发生后,该房屋挂上了金乡县金龙湾文化商务区指挥部的牌子。李先生找到了该指挥部。


  同期 房东 李先生 我找他们的负责人,他们说金乡的刘某让他住的,我给刘某不熟也不认识,也没什么纠纷,他有什么权利让你们住呢,我把手续给你们看过之后 他们一再不搭理我,


  正文 李先生为了要回自己的房子,将出售房子的张新广告上法院,2014年2月份,金乡县人民法院通过民事调解书将该房产确定李先生是实际拥有人,李先生拿着法院的调解书再次找到金乡县金龙湾指挥部,却没有解决房屋问题。


  同期 房东 李先生 我拿着这些东西 包括购房合同 他们不承认 你给我个答复 有什么证据说不是我的呢 为什么迟迟占着不还给我


  正文 金乡县金龙湾文化指挥部为什么占用李先生的房子呢?为了了解具体的情况,记者来到了该指挥部。指挥部的负责人介绍,金乡县金龙湾文化商务区指挥部是金乡县政府为了建设金乡县西城区金龙湾文化商务区设立的办公区。他们所用指挥部是由济宁嘉和房地产开发公司金乡分公司提供的。至于房子的权属是属于开发公司还是李先生,指挥部也不清楚,但是有一点,只要是确定房屋属于谁的,县政府指挥部就把租金支付给谁。而济宁嘉和房地产开发公司金乡分公司的负责人解释说,公司和张新广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张新广一直未交清房款,所以房屋不能交付给张新广,张新广更无权转让。


  同期 律师 鉴于该房屋在房管部门已经备案,法院也将房屋判决给李先生所有,开发公司应该按照法律办事。如果不服法院判决,嘉和分公司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法院确权给李先生的判决书,要回房屋。


  直播民生记者报道 王瑞秋 金乡台 宋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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