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伦理”的重要思源——《论语》的道德哲学

2010年03月04日10:22  来源:国际儒学联合会  作者:刘示范

  [内容提要]:“普世伦理”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它是人类交往中不断发展的必须遵循的最底限规范;《论语》中的许多道德训律为今天和未来的“普世伦理”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关键辞]:普世伦理、《论语》的道德哲学、思想资源。

 

  “普世伦理”的提出与涵义

 

  1993年8月28日至9月4日,为纪念“世界宗教会议”召集一百周年,来自世界上大小120多个宗教团体的六千余名代表在芝加哥召开了“世界宗教会议”大会。
长期以来,由于深感没有公认的全球伦理,就没有公正的世界秩序,代表们在大会上讨论、通过并签署了经过长期讨论和反复修改的《世界宗教议会走向全球伦理宣言》,第一次明确提出“全球伦理”并给出了全球伦理的基本内涵:

 

  “我们所说的全球伦理,并不是指一种全球的意识形态,也不是指超越一切现存宗教的一种单一的统一的宗教,更不是指用一种宗教来支配所有别的宗教。我们所说的全球伦理,指的是对一些有约束性的价值观、一些不可取消的标准和人格态度的一种基本共识。没有这样一种在伦理上的基本共识,社会或迟或早都会受到混乱或独裁的威胁,而个人或迟或早也会受到绝望。”(《全球伦理——世界宗教议会宣言》德国,孔汉思、库舍尔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2页)

 

  根据当代普遍伦理的主要倡导者之一、德国著名神学家孔汉思的解释,这种全球伦理应当是“有所有宗教所肯定的、得到信徒和非信徒支持的、一种最低限度的共同的价值、标准和态度。”(《全球伦理——世界宗教议会宣言》德国,孔汉思、库舍尔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71页)1995年,在德国前总理勃兰特的领导下,“全球政治管理委员会”发表了《全球是邻居》的报告,倡议以“全球性的公民伦理”作为不同国家和文化之间合作解决全球性问题的基础。同年,有联合国前秘书长德奎利亚尔领导的“世界文化与发展委员会”呼吁建立一种由共同的伦理价值和原则所组成的“全球伦理”。1996年,由30个前任政府首脑组成的“互动委员会”(Interaction Council)呼吁制定一套“全球伦理标准”,以应对在21世纪人类所面临的全球性问题。在上述诸多背景之下,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也启动了探究“普遍伦理”的研究项目,于1997年建立了“普遍伦理计划”,并于同年3月和12月分别在法国巴黎和意大利的那波里召开了国际会议,共同探讨建立全球性的“普遍伦理”的理论与实践问题。1998年6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又在北京召开了关于“从中国传统伦理看普遍伦理”的北京地区专家会议。

 

  对于“普遍伦理”的表述,目前看主要有以下几种说法:“普遍伦理”(the universal Ethics)又译为“普世伦理”、“全球伦理”、“世界伦理”等。这些不同的说法,其实都是表达的同一个思想,即“我们所说的全球伦理,指的是对一些有约束性的价值观、一些不可取消的标准和人格态度的一种基本共识。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世界各国学者和许多政要,对全球性“普遍伦理”是日益关注的,早已经远远超出了宗教学的范围。

 

  《论语》的道德哲学

 

  是“普世伦理”的重要思想资源

 

  在我们提出并讨论《论语》的道德哲学是“普世伦理”的重要思想资源这个问题的时候,值得注意的是,在1993年9月世界宗教议会通过的《世界宗教议会走向全球伦理宣言》中,写有这样的一段文字:“这个原则是有数千年历史的宗教和伦理的传统所寻获并持守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论语》中记载的孔子关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教诲,被世界宗教议会认定为“是有数千年历史的宗教和伦理的传统所寻获并持守的”“原则”。这既值得我们中国人高兴,同时,也为我们实事求是地探讨《论语》道德哲学中“普世伦理”的思想资源,作了一个重要提示。从当前世界局势与中国发展的客观情况看,《论语》道德哲学中,确实有许多内容是可以作为“普世伦理”的思想资源汲取的。

 

  (一)“义”与“利”的相互关系问题,是道德哲学的重要的基本问题,也是“普世伦理”的基本问题。《论语》一书作为一部重要的道德哲学著作,在处理这个重要的基本问题时,明确坚持了以“义”制“利”的道德原则。对道德哲学的基本问题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论语.子罕篇》有这样的记载:

 

  子罕言利与命与仁。

 

  宋朝哲学家、教育家和思想家朱熹在此语后作注云:

 

  “罕,少也。程子曰:‘计利则害义,命之理微,仁之道大,皆夫子所罕言也。”(《四书章句集注》)

 

  清末变法维新的领袖人物康有为,对此语作了新的考证和注解:

 

  他重新考证后,此语如是:

 

  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达。

 

  他注此语说:

 

  “罕,希也。”“利者,义之和;命者,天之命。记者总括孔子生平言论,最少言者莫如利,最通达多言者莫如命与仁。盖命利仁三者,皆人受于天以生,无须臾而能离者也。然利者,人所同好,若再增长附益之,则教猱升木,相习成风,恐因自利而生贪夺,反以害人道矣。故于《系易》,言利为义和,美利天下,而它经寡言之,防流弊也。”(《论语注》)今人杨伯峻先生对此语作如是翻译;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