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频遭大规模减持 九羊持股价值巨幅缩水

2011年09月22日20:53
  作为对太平洋(601099)持股最多的股东,山东九羊集团正面临着无奈的局面。

一方面,九羊集团虽然持股最多,但由于其他多家股东结成了一致行动人,九羊集团至今无法在太平洋董事会中获得席位。另一方面,当初通过22.5亿元巨额收购案从而间接持有的太平洋2.37亿股权,其价值正面临迅速缩水。由于频遭各大股东减持,太平洋股价一路走跌,所持股权价值已经由当初的40亿元以上缩水至不足20亿元。

减持引违规争议

14日,太平洋公告称,公司接到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经贸信托”)告知单,外经贸信托自8月2日到9月14日下午收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1442.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而在此之前,外经贸信托已经在6月27日到8月1日减持1575.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8%。

此外,太平洋6日表示,公司还接到其他股东通知,自3月8日到9月1日下午收盘,北京玺萌置业、北京华信六合投资及大华大陆投资分别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42.43万股、512.41万股及658.18万股,以上3家股东减持股份总计1513.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6%。

对于上述股东大规模减持,有媒体质疑其涉嫌违规。北京玺萌置业、北京华信六合投资及大华大陆投资对太平洋的持股均超过5%,且三者是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着公司运行,但从3月开始的减持行为既没有在限售股解禁时予以提示,也未在一季报中有任何提及。并且,在其整个股份减持期间,太平洋发布的2010年年报以及2011年中报,同样并未特别提及。

此外,外经贸信托减持的时间为6月27日到8月1日下午收盘,太平洋2011年半年报的公布时间为8月25日,中间间隔只有24天,媒体质疑其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即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经济导报记者19日致电太平洋,其证券部人士表示当晚就会发布澄清公告,一切以公告为准。在19日晚的公告中,太平洋解释称,公司无单一实际控制人,由6家股东结成的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公司,但外经贸信托并不属于6家一致行动人之一,因此其在半年报公布前24天减持并不违规。而北京玺萌置业、北京华信六合投资及大华大陆投资3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行为,并非发生在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公司在年报、半年报、一季度报告中并无特别提及也不违反相关规定。

九羊持股巨幅缩水

无论如何,因频遭各股东轮番减持,太平洋的股价正在“跌跌”不休。上述各股东减持始于3月8日,当日太平洋收盘价为12.24元/股。但至9月19日收盘,其股价已经跌至7.49元/股,跌幅高达38.81%,远高于同期沪指19.74%的跌幅。

太平洋股价下跌,也让曾经捡了个大便宜的九羊集团颇为尴尬。2009年12月29日,九羊集团与赫赫有名的“明天系”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九羊集团以22.5亿元的巨资接手泰山祥盛和世纪华嵘全部股权,而当时这两个公司对太平洋的持股分别为15035.55万股和8668.50万股,位居第四和第八大股东。通过此次收购,九羊集团对太平洋间接持股23704.05万股,以15.77%的持股比例成为最大持股者。

在当时,这笔交易对九羊集团来说相当合算。双方签署股权协议当日收盘后,太平洋股价为17.99元/股,九羊集团间接所持股份的总价值高达42.64亿元,远远高于其成本价22.5亿元。

但至目前,九羊集团所持股权价值已大幅缩水。上半年,泰山祥盛和世纪华嵘对太平洋也分别减持606.42万股和349.62万股。其间,太平洋平均股价为11.02元/股,以此估算,九羊集团套现1.05亿元左右。至6月30日,九羊集团仍间接持有太平洋22748.01万股,持股比例为15.13%,以9月19日收盘价计算,其价值仅为17.04亿元,即使加上九羊集团套现的1.05亿元,与其接盘时42.64亿元价值相比也缩水近六成。

九羊集团的另一个尴尬是,虽然公司间接持有太平洋15.13%的股份,为持股最多的股东,但北京玺萌置业、北京华信六合投资、大华大陆投资、中储发展、云南国资经营公司以及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结成了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着太平洋。虽然九羊集团已经入主太平洋近两年,但在太平洋5个非独立董事中,至今没有一个来自九羊集团。

就九羊集团对太平洋的持股战略,导报记者19日多次致电九羊集团董秘郝效利,但未获回应,导报记者对此将继续关注。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