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

2021年09月17日22:48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中秋、国庆将至,恰逢市县乡换届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杜绝借节日走访之名违反换届纪律,确保廉洁过节,9月16日,济宁市纪委发出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通知指出: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纠治“四风”与严肃换届纪律结合起来,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让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越筑越牢,让纪律和规矩入脑入心。要下气力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特别是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要形成常态化监督格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严防“节日病”,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公款旅游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严禁违反《违规吃喝禁止清单》规定,组织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严禁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接待用餐等过程中出现浪费粮食现象;严禁违反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活动;严禁换届期间相互宴请,或通过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严禁借节日走亲访友、请客聚餐、礼尚往来等名义,实施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肃查纠“四风”突出问题,坚决打击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要畅通群众和舆论监督渠道,加大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力度,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处,持续形成有力震慑。对“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压案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的责任,确保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向善向好。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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