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网警提醒:警惕朋友圈的这种“红色糖果”

2021年04月19日16:48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一颗来自马来西亚的红色糖果让一对小夫妻短短3个月卖出11万余元的销售额,但令两人没想到的是高兴了没多久,就要面临100多万元的赔偿,还要公开赔礼道歉。

3月31日上午,杭州江干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王某、刘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派员出庭。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2019年11月中下旬,被告人王某、刘某夫妻二人在明知“Hamer”糖对人体有害的情况下,仍通过网购平台、微信朋友圈进行销售,截止案发销售额共计人民币111470元。

2019年开始,网络上悄然兴起了一款名为“Hamer”糖的产品,商家宣称该产品来自马来西亚,主要成分是数百年来被称为“不老药”的锁阳,俗称沙漠人参。不含任何西药成分,可增强体质、打通血脉、改善睡眠、提高食欲、提高性欲。王某、刘某夫妻二人在朋友圈看到这款产品销售非常火爆,利润不错,随即将原先经营服装的网店改成了专卖保健食品,主打“Hamer”糖,货源来自朋友圈。

王某没想到,这款红色糖果的销量非常好,于是,两人又在网购平台上新注册了一家店铺,两家店铺双管齐下,进一步扩大销售。

“Hamer”糖的外包装全部以英文标注,没有任何中文标签,提供货源的上家也是换了又换,因此,王某夫妻二人对“Hamer”糖到底是不是马来西亚进口并不确定。不过,为了打消顾客的疑虑,夫妻俩在网店的商品介绍页面作出“温馨提示”:本店所售商品系海外代购商品,保证正品的同时部分商品无任何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

一段时间后,一些买家反馈称服用“Hamer”糖后出现脸红、头晕、身体酸痛的情况。其间,王某还收到了深圳某法院寄来的一封起诉状,内容是因店铺内另一款“Hamer”系列产品含有毒有害成分,消费者要求赔偿。刘某随即在网络上进行搜索,发现彼时已经有同行因销售含有害物质的“Hamer”糖而被警方抓获。夫妻二人决定调整销售策略,产品白天下架、夜晚上架,再控制一下最高购买数量,尽量规避平台和相关部门的查处。随着风声越来越紧,2020年2月,王某、刘某逐步放弃了在网店销售“Hamer”糖等保健食品,仅在微信朋友圈继续维持少量老客的销售。直至2020年7月,王某、刘某夫妻二人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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