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两委”换届“十严禁”纪律要求

2021年04月17日20:36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目前,济宁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正积极稳步推进。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根据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现就村(社区)“两委”换届“十严禁”纪律要求,进一步通知如下:

1. 严禁直接或指使他人,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拉拢贿赂选举人、被选举人及选举工作人员。

2. 严禁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搞非组织活动或利用宗派关系、宗教势力、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参与或唆使他人避会抵制、跟踪监视、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3. 严禁以强迫、威胁、欺骗等手段,妨碍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利。

4. 严禁候选人作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违背上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或脱离实际的履职设想和承诺。

5. 严禁以造谣、诬告、诽谤等手段侮辱、陷害或打击报复他人,或编造、传播、散布干扰换届的言论和消息。

6. 严禁以蓄意设陷,损毁、抢夺票箱或选票,殴打谩骂选举人或工作人员,以及煽动闹事、冲击会场等方式破坏选举正常秩序。

7. 严禁煽动、串联、胁迫、雇佣、幕后操纵他人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疫情防控秩序。

8. 严禁使用虚假身份证明、冒充他人选举、搞虚假委托或临时委托、伪造篡改选票、虚报选举票数。

9. 严禁瞒报虚报或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伪造债权债务和毁坏账册,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或实物。

10. 严禁不按规定移交公章、办公场所、集体财物、党务村务财务档案等。

市委组织部24小时电话:0537—296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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