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人民法院招聘39名聘任制司法辅助人员 20日报名截止

2021年01月14日09:18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聘任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派遣至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从事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财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聘用制法官助理17名、书记员13名、法警7名(男性6名,女性1名),财务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法官助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月1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1日后出生,本院原有审判辅助人员年龄不做限制);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本院原有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在本院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者,本科以上学历即可,不限专业);

5、熟悉掌握法律基本知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口吃、重听,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书记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月1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1日后出生,具有书记员工作经历一年以上的,可以适当放宽);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学专业优先;

5、熟悉掌握法律基本知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口吃、重听,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7、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听打每分钟80字以上,准确率90%以上。

(三)法警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月1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1日后出生);

5、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可以适当放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5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裸视力1.0以上,无纹身、口吃、重听,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财务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月1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1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财务相关专业,具有财务工作经验及相关证书者优先。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配偶、直系血亲或近姻亲被判处刑罚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20日17 时止。

报名前必须注册(注册地址:http://www.kzrcw.com/Login/TalentRegisterMobile)成为中国孔子人才网个人会员方可报名(注册完成不代表报名成功),注册成功后点击屏幕左侧报名入口下方的“点此报名”按钮进行在线报名,请务必上传本人近期证件照,信息提交成功即为报名成功。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1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资格审查地点:济宁市建设北路88号 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党建活动室

报名结束后,携带以下材料到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①报名登记表1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⑤有技能等级证书的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经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审查合格后缴纳考务费100元,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是否报名成功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

五、考试办法和内容

法官助理、书记员和法警招聘考试包括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财务人员的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法官助理、书记员和法警笔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法律知识;财务人员的笔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法律知识、财务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技能测试

1、法官助理岗位技能测试采取笔试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法律文书撰写,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法律素养和文字组织能力,满分100分。

2、书记员岗位技能测试采取上机考试形式进行。通过计算机中文速录考试,了解考生是否具备书记员最基本的业务技能,满分100分。

3、法警岗位技能测试采取体能测试形式进行。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满分100分。

笔试和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人选

法官助理、书记员和法警岗位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核算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的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考名额1: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财务人员岗位面试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考名额1: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能力、应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面试时间为5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

1、法官助理、书记员和法警岗位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技能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70%+面试成绩×30%

2、财务人员岗位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主要采取复核报考资格、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和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以此等额递补。

(二)体检

安排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济宁市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以此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录用、用工管理模式及工资待遇

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后与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录用,由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派遣至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试用期工资执行济宁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

法官助理月基本工资3000元,缴纳单位应承担的五险。

书记员、法警、财务人员月基本工资2000元加绩效考核工资,缴纳单位应承担的五险。

法院提供工作制服、差旅费等工作保障,并保障聘用人员法定婚丧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权利。被聘用人员应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岗位调剂。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7-2967953  2323411  271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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