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

2020年10月31日21:09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董振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董振)10月31日下午,济宁市委副书记、市长林红玉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济宁市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和《济宁城区公交和城际公交运营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听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专题法治讲座。市委常委、副市长田和友,副市长张胜明、任庆虎、李海洋、张国洲,市政府秘书长薛超文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对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政策宣传,设立联合办公窗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受理、审查申请材料,确定补贴额度,足额按时发放补贴资金。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骗取补贴资金行为。要对照任务目标,加快推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切实降低营运柴油货车污染。要加强执法检查,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超标排放等违法营运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打赢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会议强调,制定《济宁城区公交和城际公交运营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草案)》是做好《问政山东》曝光问题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对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公交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科学编制公交运营补贴资金年度预算,认真执行补贴资金发放审批程序,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确定兑现补贴额度,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要加强绩效管理,对公交运营实施绩效运行动态监控,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支付补贴资金。要加强补贴资金使用监管,对公交发展政策执行、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审计整改建议,确保补贴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会议要求,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学习,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将学法用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开展法治讲座、警示教育、学法竞赛等学法活动,营造政府系统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济宁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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