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百日攻坚行动 济宁市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抄底”

2020年09月26日09:46  来源:济宁日报  作者:李永伟 李绪庭

贯彻落实市安委会煤炭化工领域专项整治会议精神,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日前,济宁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领域“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攻坚治理。整治行动中,全面开展一次事故多发点段、桥梁、隧道、涵洞、公路平面交叉口、护栏(含高速公路护栏)等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集中通报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及产权单位推动整改;开展“四非”整治。对车辆生产、销售、登记、营运准入、报废等环节监管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改装、拼装、报废回收等违法行为;强化驾驶人管理。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共享和比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驾驶人、危险货物驾驶人违法处理记录、驾驶证状态、准驾车型等信息,对不适合从事道路运输的,每月依法依规通报行政审批部门,由行政审批部门注销其从业资格,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挂靠车辆整治清理。针对客运、危化物品营运车辆挂靠问题,集中开展一次营运车辆事实产权归属、承包经营协议合规性、驾驶人劳动关系等审查,督促企业加强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严禁挂靠经营;公安、教育、交通运输部门要每月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检验、报废、违法及驾驶人审验、换证等源头隐患“清零”工作。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控。一要严格交通违法整治,公安部门要把路面作为主战场,严查严处酒毒驾、“三超一疲劳”、农村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保持重点违法高压严管态势。二要治理“黑校车”。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定期研判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形势,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查力度,并通过优化校车保障模式,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地区“黑校车”问题。三要从严治理超限超载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落实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机制,严查严处超限超载行为,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四要严格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超标低速电动车行为,在办理涉及超标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中,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倒逼生产、销售企业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道路优化组织设计,筑牢交通安全基础。开展交通影响评价。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落实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联合开展大型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前评估和后评估工作,提出相应调整意见或改善措施。聚焦学校、医院、商圈、景区等重点区域,全面摸排清楚交通堵点、乱点和安全隐患点段,逐一分析现状剖析问题并建立基础台账,针对基础台账,一个重点区域制订一套整治方案,高标准打造示范样板,推动有效整改;完善“两站两员”建设。县级交安委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紧密围绕平安乡村建设,提请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和“两站两员”建设纳入综治体系。各级交安委、公安、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要深化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模式、落实经费保障、完成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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