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济宁这73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2020年07月21日08:43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刘爱坦 宋峥

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73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广告、价格、食品安全、产品质量、计量、商标、认证认可、合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多个监管领域。具体适用条件参见《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市场监管、药品监管领域)》。

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市场监管、药品监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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