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的抓紧办!个税年度汇算即将截止 切勿影响纳税信用

2020年06月22日11:39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刘琰 王琛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刘琰 通讯员 王琛)最近个税年度汇算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对于个税年度汇算,有人获得了退税,有人需要补税,当然也有一些人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个税年度汇算,也不知道自己要不要办理。那么个税年度汇算究竟是什么?谁需要办理?个税该如何退?如何补?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有关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应当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个人年度所得税清缴,就是居民个人将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

如果预缴的税款高于全年应纳税款,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以获得退税;如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纳税款,应当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多退少补。

那么什么情况下,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呢?一是在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是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记者了解到,办理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方式主要有三种: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办理渠道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邮寄等方式(申报)。

为简单快捷,推荐使用手机APP方式进行办理,首先我们打开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应用并安装,同时绑定个人的银行账号,在手机应用的首页“常用业务”界面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即可办理。

特别要注意的是,6月30日前,未依法办理年度汇算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被追缴税款及滞纳金,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所以,提醒大家一定要在6月30日前,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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