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优秀青年集体,2020年度青年文明号开始申报啦!

2020年05月16日09:20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为推动济宁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广泛、深入、生动、持续开展,引导广大青年集体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生力军突击队作用,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开展2019-2020年度济宁市青年文明号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符合《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人数一般在6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有一名不超过40周岁的集体负责人担任号长,已获县级(或相当于县级)青年文明号称号一年以上的集体。

2、工作业绩在本行业(系统)、本地区同层级创建集体中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影响力。有规范的岗位创优标准,有完整的青年文明号创建计划、目标和具体实施措施,认真执行“亮标识、亮承诺、亮监督”制度。

3、积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战略谋划工作,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营造良好氛围,特别是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一次办好”改革中展现良好作为,形成新亮点。

4、集体团组织健全,团干部、团员能够发挥带头作用,团的工作活跃,积极参与本行业、地区团的重点工作和团的阵地建设。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认真开展主题创建和“青年文明号开放周”等活动,按要求进行形象和服务展示。

5、集体应遵纪守法,2019—2020年期间曾发生社会恶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集体成员有违法违纪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名额及方式

1、已启动行业名额分配、遴选考察、公示推报等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归口负责,遴选考察须征求县级团委意见或联合实施。

2、各县(市、区)、大企业团委,行业团(工)委等负责未启动行业的申报工作,各县(市、区)团委可推报2个未启动行业集体,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济开发区可推报1个未启动行业集体,不得与已启动行业重复。

3、为激励青年集体在重点工作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生力军突击队作用,各县市区、各有关行业可另推荐1个在“青春助跑一次办好”主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参评,集体基本条件应符合《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参评材料应说明建立“三亮”机制、实践“五个一”行动、优化服务提升效率等方面工作情况,提交典型案例和活动成果。

4、为发挥往届青年文明号带动作用,激发集体的持续创建动力,各县市区、各行业可另推荐1个往届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参评。

5、本次市级青年文明号认定将采取量化打分、差额竞争方式,依据《济宁市青年文明号创建评价表》对申报集体进行量化打分,经审核得分较低排名在后10—15%的集体采取末位淘汰。组委会办公室将召集由成员单位代表、省级以上青年文明号集体代表、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评审会,对拟命名集体进行公示,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开展往届市级青年文明号基础信息整理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后,部分行业基层创建集体职能融合、队伍整合的实际情况,决定同步开展市级青年文明号工作的基础信息整理工作。

1、各县(市、区)、各单位重新梳理归口管理的往届济宁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填写至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上报。未上报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将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不再认定为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2、基层创建集体机构设置发生变动,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继续认定为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基本条件符合《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集体建制比较稳定、工作接续良好、职能没有性质上的变化,原集体成员人数占比一般在50%以上,能够持续开展创建工作,保持良好的创建质量等。

3、因机构改革整建制调整的单位,仍符合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须由现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变更情况说明(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应包括:集体名称变更情况、集体建制变动情况(是否以原集体职能、工作、成员等为主体)、集体成员变动情况、是否持续开展创建工作等内容。

工作要求

1、新申报集体须填写《2019—2020年度济宁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并提交创建材料(文字材料1500 字以内,并附2019—2020年度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清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活动名称及内容、相关活动照片、新闻报道截图等)。

2、申报集体要以窗口服务行业为主,申报集体为团组织或非窗口的机关内设科室,原则上不予认定。

3、各县(市、区)、大企业团委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核、认真遴选,全面了解申报集体工作业绩、日常创建、社会评价、团建工作等情况,提倡运用差额推优、公开竞争等评选机制,确保申报工作公开公平、优中选优。

4、各县(市、区)、各行业系统要以推荐申报工作为契机,发动青年文明号集体广泛参与到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活动中来,引导创建集体积极亮身份、展风采,结合开展“青年文明号助力文明城市创建”“青年文明号开放周” “青春助跑一次办好”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5、新申报集体在申报的同时,自行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30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1)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和本单位服务承诺;(2)创建济宁市青年文明号的标识、标语或旗帜;(3)济宁市创建青年文明号监督电话:0537-2348779;(4)申报材料中的主要内容。采集公示现场图像一并上报。没有提供相关材料的申报集体,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不予认定市级青年文明号。

新闻链接:青年文明号

➢青年文明号(英文名称为:Youth Model Unit Award)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

➢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始于1994年,是由共青团中央发起,联合21个行业部门共同实施的一项群众性职业文明创建活动,参与主体是各个行业的一线青年集体,已经在行政执法、服务行业、党政机关、非公企业等不同职能的40多个行业领域中广泛开展。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以促进职业青年发展和职业文明进步为根本功能,以各行各业一线青年集体为创建主体,以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文化一流、效益一流等为争创目标,以实施科学管理、人本管理、自我管理和各类岗位创新创效创优活动为基本手段,在实践中培育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好、职业技能好、工作作风好、岗位业绩好的五好先进集体和培养青年人才的群众性创建活动。

➢青年文明号以“敬业、协作、创优、奉献”为共同精神理念,落实于集体成员的思想行动,创建的全部过程和示范效益中。敬业,即恪守职业道德、掌握过硬本领、体现职业精神;协作,即具有集体观念,互帮互爱互促,工作协同默契,团队战斗力强;创优,即共同追求进步,矢志争创一流、善于创新创造;奉献,即思想觉悟高,勇担重任、竭诚为民、传播社会正能量。

(来源:济宁市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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