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经侦宣传日|济宁公安与民同心 为您守护好“钱袋子”

2020年05月15日15:09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李志豪 丁世星 马超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李志豪 通讯员 丁世星 马超)5月15日,是第十一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济宁市公安局在新世纪广场组织举办了以“与民同心,为您守护”为主题的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

去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650起,抓获893人,涉案价值34.5亿元,挽回经济损失3.5亿余元。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乔培战介绍,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公安经侦部门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打防经济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虚假广告、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经济犯罪,有力震慑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全市正常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1—5月,全市共立经济犯罪案件90起,采取强制措施62人,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今年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决战决胜之年,全市公安机关重点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票据领域经济犯罪、地下钱庄犯罪专项行动、涉税犯罪“百城会战”、“猎狐追逃”等六项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涉众型经济犯罪“零发案”辖区创建,推动涉众型等经济犯罪源头防控机制建设,强化涉众群体排查稳控,坚决防止经济风险向其他领域外溢传导。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产权、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等各项部署,完善涉企执法办案机制,最大限度降低侦查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法为企业保驾护航。将追赃挽损与案件侦查同部署、同推进,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此次宣传活动重点围绕假币、银行卡、非法集资、传销、商贸以及私募、证券等领域社会危害严重、社会公众广为关注的经济犯罪活动,介绍犯罪形势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宣传法律常识,开展防范教育,谨防上当受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政委邱宝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在受到这些犯罪行为侵害后,请直接到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经侦大队报案,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会认真受理群众报案、举报,细致做好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依法进行打击,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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