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针对《问政济宁》栏目中曝光的房产继承业务被强制要求公证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导组赶赴金乡督促整改。
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是不动产登记中常见业务,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公证材料”为非必须提供的材料。但市民反映,在金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民办理此项业务被强制要求公证。
金乡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证(不动产证)是吧?”
记者:“有证。”
金乡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你们去公证就行了,公证是最简单的法。”
记者:“要是不公证呢?”
金乡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别的没啥法。”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胡宪峰说:“报道暗访的这个问题主要是对放管服的整体要求理解得不深不透,政策执行上有打折扣的问题。”
在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导组抽查了金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春节后的台账,对已经进行公证的当事人,要求金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做好回访,形成汇报材料,并进一步明确此项业务的办理流程,坚决杜绝强制公证现象发生。
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刘养勇表示:“针对反映的这个问题,进行深入地调查,如果确实我们的工作人员存在着其他方面的问题,我们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地进行追责。我们要进行专项培训,五一期间不再进行休息,对于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全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对不动产登记业务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一次大排查活动,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胡宪峰说:“我们下一步要加大督导检查的力度,要求每个县要建立专门的继承业务问询室,解决非公证继承这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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