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H28**D逆行被网友举报!记3分罚200元!

2020年04月10日19:39  来源:山东交警

路见违法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见到违法拍!举报!

3月28日晚,山东交警微信后台收到网友留言举报,称3月24日12点40分,鲁H28**D在济宁市任城区太白东路逆行,给行车带来严重危险。

接到举报信息后,我们立即联动济宁交警及时联系该网友,迅速锁定违法车辆行驶路段及时间。

在确认该车辆和驾驶人详情后,3月29日,济宁市中勤务大队交警对该驾驶人进行了依法传唤,该驾驶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违法车辆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对违法车辆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车辆逆行是十分危险的行为

是对道路上其他车辆安全的不负责任

部分驾驶人

置交通安全和法律于不顾

为贪图一时方便逆行

逆向行驶,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

山东交警提醒各位驾驶人,行车要以安全为重,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千万不要逆向行驶,危害自己与他人的安全与生命!

很多驾驶人认为只有交警和摄像头‘看’着他们,其实周边很多人也看得很清楚,所以千万不要报以侥幸。市民或网友举报,一经核实,同样依法严处。良好的城市交通秩序需要广大市民共同维护,在交警部门加大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时,市民也可以通过视频录制交通违法行为的方式向交警部门举报,交警部门将根据市民提供的视频证据进行查证,待查证属实后,将依法对交通违法者进行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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