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做好当前春耕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0年03月12日19:10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关于做好当前春耕生产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部署要求,按照《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当前春耕生产工作指南的通知》精神和《省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转发<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当前春耕生产工作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责任确保春播粮食面积 

(一)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市县责任。将做好春耕生产工作作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通报考核结果。强化粮食生产稳定度考核,调整增加粮食面积考核,各县市区在抓好在田小麦管理的同时,努力扩大春播粮食作物面积,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在上年水平。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努力发挥主产区优势,共同承担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 

(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各县市区要落实好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推进农业大灾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积极开发特 色保险产品,稳定农民收益预期,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要认真落实支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用于粮食补贴及春耕生产的资金要及时发放到位。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给农民吃上“定心丸”。 

(三)稳定春播粮食面积。各县市区要抓住春播有利时机,引导生产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民群众调整种植结构,扩大春播粮食作物面积。要通过代耕代种等方式帮助缺乏劳动力的农户种足种满,各县市区不得出现耕地撂荒现象,春播粮食面积不得低于去年。 

二、尽快恢复春耕生产秩序 

(四)细化农村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分类细化农村疫情防 控科学指导的要求,从农村实际出发,以县域为单位,抓紧制定差异化防控措施,划小管控单元,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纠正偏颇和极端做法,不搞“一刀切”。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 时,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有序复工。打通农资供应、 农机作业、农民下田等堵点,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春耕生产 的影响。

(五)低风险县市区全面恢复生产秩序。低风险地区实施 “外防输入”策略,尽快全面恢复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城乡交通运输正常运转,不得封路封村,确保农民正常下田、农机顺 利上路、农资顺畅流通。抓紧动员农民下田,开展施肥打药、育秧泡田、深松整地、除草修剪等农事活动,推动春耕生产全 面展开。 

(六)中风险县市区有序恢复生产秩序。中风险地区实施 “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尽快有序恢复春耕生产秩序。 在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同时,保证农资、农产品正常流通,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合理安排春耕生产,组织农民错时下田、错峰作业,做到疫情防控与春耕生产统筹推进。 

(七)高风险县市区稳妥恢复农业生产。高风险县市区在 继续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 复春耕生产。田间野外作业、人员密度低的地区,因地制宜组 织农民开展农业生产。作业空间密闭、人员较为密集的地区, 组织农民错时错峰下田,避免人员聚集。疫情最重的湖北和疫情较重的省份,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做好防控前提下组织农民开展春耕生产。

三、不失时机抓好春管春耕 

(八)做好在田作物田间管理。目前,我市小麦已经全面 返青,陆续进入起身拔节期,要因地因苗制宜,“分类管理,促控结合”,促三类苗增蘖保穗,控旺长苗转壮,保一二类苗 稳长促根,促进苗情转化升级。防范“倒春寒”等灾害,适时 灌水、追肥。及早准备药剂药械,防控重大病虫害,组织开展 统防统治。加强温室大棚蔬菜、越冬露地蔬菜、早春拱棚瓜菜和春播露地瓜菜和的管理和定植,持续保障蔬菜供应。 

(九)做好地瓜育苗和水稻育秧准备。地瓜生产,用脱毒种薯大中拱棚集中育苗,提高种苗质量。水稻生产根据季节安 排、茬口衔接、品种生育期,适时播种育秧。推广集中育秧、 旱育秧或湿润育秧,确保苗齐苗匀苗壮。及时泡田整地,适时移栽,合理确定密度,提高栽插质量。 

(十)做好春灌用水保障。周密制定春灌工作方案,积极推广水肥一体化。紧紧抓住当前小浪底水库加大下泄流量的有利时机,通过梁山引黄闸,最大限度多引多蓄黄河水,实现引 黄补源,补充地下水。充分发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作用,维护 好灌溉秩序。加快灌区新建工程建设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做到春灌和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四、保障春耕生产农资供应 

(十一)推动农资企业复工复产。组织指导种子、化肥、 农药、农膜等关系春耕生产的农资生产企业做好工作场所疫情防控、员工个人防护,全面复工复产,提高开工负荷,切实增加市场供应。因缺乏劳动力影响正常复工复产的,及时采取用工替代等措施,加强地区间劳务供需对接。 

(十二)推进农资到村到户。突出解决农资运销“最后一 公里”受阻问题,建立农资“点对点”保供以及化肥生产原辅 料和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禁止违法设卡拦截、断路封路等行为, 畅通农资运输。调度农资供需情况,建立乡村应急配送机制, 保障即时配送,尽早有序恢复门店营业。 

(十三)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瞄准农资经营集散地、春耕春管重点地区,围绕重点农资品种,依法依规加强监督执法, 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查找问题隐患,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 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假劣农资案件。

五、抓好科学防灾减灾 

(十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着力解决砂石原料、机械、人员等运输难进场难问题,推动春季农田水利工程和高标准农 田尽快复工建设,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完善工程建设验收 监督检查机制,建一块成一块,提升抗御自然灾害能力。 

(十五)防范自然灾害。今年区域性、阶段性旱涝灾害趋 势较为明显,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可能增多,要重点做好防寒抗冻和防汛抗旱。加强监测预警,及早编制修订灾害防范预案, 做好物资和技术准备。强化技术服务,指导农民落实抗灾救灾 和灾后恢复生产措施。 

(十六)防控重大病虫害。小麦拔节前做好小麦茎基腐病、 小麦纹枯病等土传病害的防治。加强小麦条锈病和小麦赤霉病 监测防治。加强监测预警,及早准备药剂药械,防控重大病虫害,组织开展统防统治。特别要做好草地贪夜蛾的防控,实施 防线前移,开展统防统治和联防联控,和菏泽、枣庄、临沂、 日照等地市一起把住草地贪夜蛾进入山东的南大门。加强东亚飞蝗的监测预警,做好药剂药械准备。 

(十七)搞好技术指导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现代农业创新团队在线服务等手段,组织专家开展在线培训、在线指导、在线答疑。组织农技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开展必要的实地指导,帮助农民解决春耕生产实际困难。 

(十八)做好规模主体帮扶。支持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特别是设施农业生产主体,积极组织返乡农民工和闲置劳动力等, 解决生产用工难题。有序组织农民工返岗复工,采取“点对点、 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帮助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搞好土地流 转合同签订、续签等。各地在组织农民工返岗复工和指导春耕生产中,要把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作为工作重点,对贫困人口予以优先考虑。 

(十九)开展农机作业服务。制定农机跨区作业预案,合理调剂调配机具,保障农机作业畅通。组织好跨区机耕机播, 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春播任务。组织动员有关生产主体和企业, 做好人员培训、机具准备和检修、维修配件供应等,确保农机 具和农机手能够及时投入生产。

六、统筹做好农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二十)加快农业企业复工复产。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复 工复产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省市关于农业稳产保供的各项要 求,全力保障农业企业复工复产,扩大农民工就业,增加农民 收入。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再贷款、再贴现资金 要重点支持脱贫攻坚、春耕备耕、畜禽养殖等领域企业复工复 产。要强化农业企业包保制度,组织动员干部职工下沉一线, 加大对农业企业、规模养殖场“一对一”服务,切实解决企业 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尽快全面复工复产。 请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将贯彻落实情况于 3 月 18 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汇总。 

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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