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工作的通知》解读(二)

2020年03月07日21:03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今天继续关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内容。

加大职业技能培训供给

开展线上培训。对暂无岗位的农民工,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精准推送线上培训信息,确保疫情防控解除后,有就业能力和意向的农民工均能实现高质量就业。疫情期间农民工通过人社部门推荐的线上职业培训平台参加免费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按照5元/学时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支持企业培训。鼓励和支持企业对新招用农民工开展适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实效性强的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鼓励培训机构通过项目制方式,整建制购买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培训。

提供上门培训。对有培训需求的企业,组织培训机构开展上门服务,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为企业开展职工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推进“互联网+创业培训”。引导支持有一技之长、有带富能力的农民工留乡创业,推进“互联网+创业培训”,提升农民工创业能力,鼓励在当地创业带动就业。

推荐创业场地。优先推荐创业农民工就近就地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为其提供政策咨询、经营场地费用和水电暖费用补贴或减免等创业服务。

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优化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流程,对农民工优先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解决农民工创业融资难题。对农民工创办小微企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维护农民工就业权益

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通过不断完善仲裁服务法律援助的功能,加大对农民工案件的法律援助。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和调查处理工作,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给劳动者造成损失、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力度,加快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网上动态监管,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等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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