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党员干部,元旦春节这十条“红线”碰不得

2019年12月31日08:09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市纪委市监委印发通知,为节日廉政提出要求。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做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及时作出安排,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作用,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大力弘扬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树立正确导向。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同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对党风政风监督、信访、监督检查等内设部门和派驻机构的统筹力度,在紧盯“四风”问题上实现有机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大力纠治在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从严问责。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加大交叉检查、专项检查力度,严查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市纪委市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537-12388。

十严禁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提供或接受超标准公务接待,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严禁公款旅游或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微信红包、电子卡券等;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借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

●严禁利用公共资源和地方名贵特产等特殊资源结“人缘”拉关系、跑官要官、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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