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年12月06日20:58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12月5日,济宁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四起问题分别是:

微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盛波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月上旬,盛波因私去枣庄某度假村,安排驾驶员公车接送,并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2019年12月,盛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闫化奎违规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问题。2018年10月,闫化奎赴湖南省某公司招商期间,改变公务行程,到张家界景区旅游3天,并违规领取伙食和交通补助费。2019年12月,闫化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兖州区原人民防空办公室平管科科长侯贻昭违规操办母亲丧事、女儿升学宴等问题。2017年8月,侯贻昭操办母亲丧事期间,收受17名同事礼金4900元;同月,举办女儿“升学宴”,收受18名同事礼金5400元。侯贻昭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侯贻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邹城市环境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刘远存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9年1月23日中午,刘远存等人赴邹城市田黄镇开展环境治理巡查督导时,安排监管对象邹城市某建材公司法人代表王某宴请了督导组成员。2019年4月,刘远存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当前,济宁市正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济宁市各级党组织要把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认真查摆本单位存在的“四风”问题,深刻检视,切实整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到实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决防止工作上出现“疲劳综合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斗争精神,以坚强的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推进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关键少数”,深化标本兼治,推动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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