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公安系统5个基层单位和3名民警获全省通报表彰

2019年10月16日20:39  来源:济宁日报  作者:常远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和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的通报》,对130个先进单位和150名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其中,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等5个公安基层单位荣获“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邹城市公安局平阳寺派出所所长陈训礼等3人荣获“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

通报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为目标定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深入推进新时代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通报要求,全省政法系统和政法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于职守,敢于担当,攻难克难,砥砺奋进,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奋进的姿态、务实的作风、过硬的举措,全力做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等各项工作,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通讯员 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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