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问题的通告

2019年07月10日08:13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7月8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济宁市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问题的通告》。

《通告》指出,在2019年1月21日中办、国办《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实施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如出现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问题,可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接续。

相关人员可在济宁市人民政府官网“双拥工作专栏”下载并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或到当地市、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表格,带齐申请所需材料,于2019年12月31日前到指定地点提出补缴申请。

详情请登录济宁市人民政府官网“双拥工作专栏” (网址:http://www.jining.gov.cn/art/2019/7/8/art_32778_1530782.html)或关注“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查询。咨询电话0537-2253878。(《济宁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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