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批干部被处分!济宁等3市通报10起典型问题

2019年03月19日09:29  来源:新锐大众  作者:魏然

桓台县荆家镇里仁村村委会主任荆淑花接受监察调查

据桓台县纪委监委消息:桓台县荆家镇里仁村村委会主任荆淑花涉嫌职务犯罪,目前正接受桓台县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桓台县新城镇崔楼村村委会原主任耿利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桓台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桓台县监察委员会对新城镇崔楼村村委会原主任耿利涉嫌严重职务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耿利在任崔楼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资金,涉嫌职务侵占罪;在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管理过程中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经桓台县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将耿利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淄川区岭子镇一号煤矿出纳员冯俊杰接受审查调查

据淄川区纪委监委消息:淄川区岭子镇一号煤矿出纳员冯俊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淄川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邹城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原副大队长范业勤接受审查调查

邹城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原副大队长范业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济宁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曲阜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泰安市纪委公开曝光6起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泰安市第一工艺美术工业总公司退休职工张路民以他人名义虚报医药费问题。张路民利用担任公司破产留守人员负责医药费报销工作的便利,通过私刻印章、涂改发票等方式,于2014年7月至2016年3月,以该公司某离休人员名义虚报医药费18068元用于个人医药费支出。张路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已被追缴。

岱岳区马庄镇河道办主任王建沛在脱贫攻坚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8年6月至8月,王建沛在包保贫困户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贫困户收入核算不准确,对各级督查、调研、考核等工作中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王建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泰市宫里镇高泉村原党支部书记杨群套取村集体资金问题。杨群在担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通过伪造票据、虚报支出等方式,于2015年至2016年,套取村集体资金13300元。杨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村集体。

肥城市潮泉镇人社所所长郝伟违规收取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10月,郝伟违规收取有关人员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共计83580元。2018年4月郝伟将违规收取的费用主动退还给有关人员。郝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宁阳县华丰镇东营村坐收坐支村民占地补偿款问题。2014年8月至2016年6月,东营村坐收坐支村民占地补偿款10万元,用于占地村民土地租金、迁坟费用及其他村级事务支出。该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绍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本人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村会计孔祥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平县新湖镇窦府营村擅自改变扶贫项目资金用途问题。2015年7月,该村申请省级扶贫修路、鱼苗、猪苗养殖项目专项资金30万元,其中9万元用于修路。2016年7月至8月,该村擅自改变剩余21万元扶贫项目资金用途,村集体坐支824元,其余20余万元以实物和现金形式平均发放给全体村民。村党支部书记苏方顺,党支部副书记、报账员王召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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