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十七)

2019年03月15日09:57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拓宽民营资本投资领域。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垄断行业、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推动上述行业领域加快向社会资本开放,严禁设置排斥性条款或通过设定附加条件变相设置门槛。

政策解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 2016年,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印发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等15省市先后开展两批试点工作。今年,修订形成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目前已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国务院批复这个清单以后,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将联合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并且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实施。

抓住当前国家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有利契机,择优选择一批高速铁路、机场、港口项目开展社会资本投资示范,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吸引民营资本参与建设运营。

政策解读:市港航局作为港口建设、经营的主管单位,对社会资本一直是开放的,已建成的运营港口中既有国有资本,也有民营资本,还有国外资本。凡是符合《济宁港航总体规划》港区、作业区,民营资本均可参与建设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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