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民,旧房拆迁后别忘办产权注销 办理流程看这里

2018年12月03日20:04  来源:济宁新闻网  作者:孙灵猛

济宁新闻网12月3日讯(记者 孙灵猛)为让广大老百姓“住有所居”,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通过多渠道落实建设资金、完善配套基础设施,让更多住房困难群众舒心安居。

那棚户区拆迁以后,居民再购买新的商品房是属于一套房还是二套房呢?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处部负责人胡依涛:“这种情况下,拆迁之后有一个申请注销的手续,如果你没申请注销的话,不动产登记系统你这条信息还存在,因为我们不知道你的房子已经注销了,不可能直接给你删除这条信息。所以这种情况下,你的房屋已经拆迁或者已经灭失,要来我们单位进行注销。下一步我们也会给住建部门协商,他们确定哪些小区已经拆迁,或者签订完补偿协议的,他们如果能推送给我们这些信息,我们大批量注销也是可以的。”

那像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处部负责人胡依涛:“带着原来的不动产证书,比如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拆迁协议,如果灭失的话,我们还需要去现场看一下,是不是真的灭失了,带着这些材料到各个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都可以进行,这个办理的非常快,并且受理需要的材料也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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