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工商局发布中秋、国庆双节消费警示:警惕天上掉馅饼

2018年09月18日12:57  来源:济宁新闻网  作者:谷雨

9月18日,济宁工商局召开2018年“双节”消费警示发布会。

济宁新闻网9月18日讯(记者 谷雨)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双节”即将来临,节日期间也是消费的高峰,为使消费者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9月18日上午,济宁市工商局发布中秋、国庆双节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注意消费陷阱,谨防受骗。

选购月饼要理性 警惕朋友圈“五无月饼”

中秋将至,月饼市场品种繁多,要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家,不要去流动摊贩或无证无照的路边小店购买。购买时仔细查看月饼外包装标识,如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主要成分、保质期和保存方法等。食用月饼前注意观察外包装是否完好,食用时如有不良反应,要停止食用立刻就医。

另外,“五无”月饼就是包装上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及食品标签的食品。网购月饼最好是选择正规的厂商购买,注意查看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在购买的过程中要注意保留交易过程中的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快递单、商品包装等相关资料,最好索要发票作为有效凭证妥善保存。

旅游观光要留心 网络消费重安全

“双节”假日出游选择旅游公司,首先要确认其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要轻易相信街面宣传或上门签约的服务,要注意查看相关“证照”,即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局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建议消费者在旅游景点消费时一定要理性,切忌冲动从众,管住自己的钱袋,要记住,旅游者有权拒绝计划外购物活动。

同时,消费者应妥善保管相关凭证,如遇到消费纠纷时,要理性维权。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发生纠纷,应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当地旅游执法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节假日期间,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网上购物的消费方式,但由于网购的特殊性,隐含了诸多风险,发布会中,工商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要引起重视,注意网购时要选择网站(店)首页末端有“工商红盾标识”或网上“亮照亮标”的网站(店),网购者可通过点击链接标识查看其注册登记信息。尽量选择大型、知名的购物网站,或企业官方网站及信誉度较高的网店。

另外,在消费提示发布会中,还发布了警惕网络商城花样翻新的诈骗行为和警惕天上掉馅饼的案例。

警惕网络商城花样翻新的诈骗行为案例:“消费返现”、0元购车等这些十分新颖的销售模式,往往隐藏着极大的风险。24岁的成都青年张某就因相信这种宣传,结果在某网上商城花33万元购买了一台价值20万元的车。他说,在该商城存33万元,每天会给他返还消费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月提现可达上万元,三年后就可全部取出,车还是归自己所有,收益率远远高于市面上的金融产品。通过层层诱导让你走进死循环,最后在他的平台投入越来越多,最终投入要比实际购车款多的多。

警惕天上掉馅饼案例:近日,多位市民在街头捡到标注面值500元的购物卡,购物卡上印刷着天猫、淘宝的图案,价值500元,声称全国无门槛使用,详细列明了激活流程、购物方式等。据几位市民介绍,他们是在地上捡的。用手机扫描这张购物卡上的二维码,跳转的网页提示要下载一个APP,但和淘宝天猫无关。

经调查并与天猫官方联系确认,认为发放这种卡的可能是两种人:一是不法分子伪造淘宝天猫购物卡,诱使捡到卡的人扫描上面的二维码,或者登陆他们的网站进行注册,从而盗取注册者的个人信息。二是个别商家冒充淘宝天猫发放购物卡,吸引市民关注他们自己的购物网站或者APP。现在很多人的手机都开通了网上银行,并绑定自己的银行卡。所以,对于任何来源不明的网站、二维码、微信等网络连接,不要轻易点击、扫码,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影响资金安全。

最后,济宁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国电子商务领域的第一部法律《电子商务法》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电子商务法》的出台,明确了消费者、经营者、管理者各方的权利义务,既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锐利武器,又是网络商品经营者从事合法经营的行为规范,也是管理部门开展网络市场监督检查、行政指导、消保维权和执法办案工作的基本依据。济宁市工商局将以《电子商务法》的出台为契机,组织好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厘清法律中赋予工商部门的监管职能,全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维护全市良好的消费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