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次办好”改革LOGO标识

2018年08月03日15:52  来源:济宁新闻网

邹城市“一次办好”改革LOGO征集公告

为深化 “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打造好“一次办好、‘邹’全服务”特色服务品牌,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邹城市“一次办好”改革LOGO标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一次办好,‘邹’全服务”品牌内涵

“一次办好,‘邹’全服务”是邹城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集中体现,是对孟子“仁政民本”思想的继承弘扬,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全新阐释,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特色品牌。

“一次办好”,是以“应办即办”为原则、“说办就办”为承诺、“一次办结”为目标、“办就办好”为理念的品牌。企业和群众办“一件事情”,在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从提交申请到获取办理结果,政府要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无论“见面不见面”“跑腿不跑腿”“线上线下”都要实现“一次办好”。

“邹”全服务,既有“周全服务”之意,又包含了邹城“全方位”“全天候”“全事项”“全流程”服务的内涵。

“全方位”服务:全面打造市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实行“邹鲁代办员”制度,全面打通市镇村三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全天候”服务:全面实行“365天无休服务”制度,全面建立24小时不打烊服务体系,全面拓展群众办事预约、自助办理范围,实现各级政府“时时服务、随时服务”。

“全事项”服务:全面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全面落实“一次办好”要求,全面梳理政府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政府所有事项“一次办好”。

“全流程”服务:全面推行“五个一”集成服务,全面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全面落实关联事项“一链办理”,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二、征集对象

所有关心、关注、支持邹城市“一次办好”改革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民个人或组织机构,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

三、标准要求

1. 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构图简洁、能充分反映邹城历史文化、区域特色和“一次办好、‘邹’全服务”品牌的内涵及形象。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应能满足不同场景使用。

2. 每份设计方案需提供LOGO设计图、LOGO设计的创意和理念说明(300字以内)。

3. 所有应征作品需要提交A4幅面的JPG或TIF格式,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并提供原始设计文件。

四、投稿方式

1、参赛个人或机构提交作品方案不限数量。

2、作品完成后请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两种方式递交。

3、应征作品文件名统一为:个人姓名(机构名称)+联系方式(地址)。以电子邮件递交的,邮件主题统一为:形象标识征集+个人姓名(机构名称);采取邮递、当面提交方式的,请将纸质设计方案寄(送)至邹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委1号楼253房间),并在信封上注明“标志征集”字样,同时发送电子版邮件。地址:邹城市平阳东路2699号,邮编:273500,电子邮箱:zcycbhgg@163.com,联系电话:0537-5117107。

五、奖项设置

形象标识征集设优胜奖1件、优秀奖2件。对获奖个人或机构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纪念品。

六、征集时间

2018年7月30日—2018年8月20日

七、获奖公布

邹城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指挥部、市委宣传部和相关专家组成“一次办好”改革LOGO征集评选委员会,8月下旬进行集中评选,获奖作品在邹城市机构编制网和邹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网、邹城阳光编制微信公众号和邹城放管服改革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征稿结果公布后,未获奖的作品可自行处理。

八、权责说明

1、应征作品为作者独创、未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2、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征集作品恕不退还。

3、获奖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获奖机构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4、获奖作品著作权事宜需要双方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

5、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邹城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指挥部

邹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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