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金融活水润“三农” 济宁全市范围内推行“惠农贷”

2018年07月17日09:59  来源:济宁晚报  作者:宋娜 马强

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做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鲁担惠农贷”,通过发挥政策性农业担保平台的作用,撬动了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打通农业、农村、农户贷款难的梗阻,引金融活水润“三农”。

按照《意见》,“鲁担惠农贷”服务对象,主要聚焦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以及国有农场中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鲁担惠农贷”业务范围限定为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菜果茶等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基础设施,以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

其中,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以及国有农场中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单户在保余额控制在1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采用大规模农业机械化作业的经营主体可适当放宽限额,但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实施农田基础设施等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项目,在保余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鲁担惠农贷”贷款担保期限一般为1至3年,具体贷款项目可根据生产周期和现金流情况调整,尤其回收期较长的种植、养殖业,以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或大型农业机具购置项目,可适当延长贷款和担保期限。

《意见》规定,借款人承担的综合成本由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组成,除此之外,不再向借款人收取保证金或其他不合理费用。贷款利率方面,银行按照优惠利率发放贷款;担保费率实行差异化确定,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其他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不超过1.5%,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超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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