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济宁通报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2019年09月20日08:05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近年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查处了一批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将4起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稽查局局长纪胜索取企业“干股”等问题。2014年,时任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稽查局局长纪胜,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为某企业在公司设立、食品检测许可证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向该企业索要“干股”,并两次收受“干股”分红。2007年至2018年,纪胜利用职务便利,在行政处罚等方面为19名管理和服务对象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纪胜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8月,纪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嘉祥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秦朝滨为他人在承揽工程、拨付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2010年至2018年,秦朝滨在担任嘉祥县纸坊镇镇长、大张楼镇党委书记、嘉祥县政府副县长期间,收受21名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为其在承揽工程、拨付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破坏了营商环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秦朝滨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6月,秦朝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金乡县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周红枫损害营商环境、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08年至2017年,周红枫在担任金乡县金乡镇镇长、兴隆镇党委书记、金乡县住建局局长期间,先后收受14名管理服务对象财物,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房地产开发等方面提供帮助。周红枫还利用职务上的影响,长期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房产一套;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城建档案服务费20余万元,侵害了群众利益,破坏了营商环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周红枫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4月,周红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公安局科技管理处原主任科员姬广虎干扰招投标秩序问题。2012年至2018年,姬广虎在担任市公安局科技管理处副处长、主任科员期间,利用担任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职务上的便利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项目招投标评审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损害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姬广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7月,姬广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4起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有的利用职权索要“干股”并收受分红;有的违规为企业承揽工程,收受好处;有的破坏正常招投标程序,为他人谋取利益;有的在工程款结算拨付方面提供帮助,收受钱财;有的违规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对上述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充分体现了市委对腐败和损害营商环境“零容忍”的坚定决心。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担负起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主动作为、强化担当,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树牢服务意识、“亲”“清”观念,积极为企业纾难解困、靠前服务。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对照检视,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推进“一次办好”、流程再造,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重点监督在政商交往中“亲而不清”“清而不亲”等各种行为,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失职渎职等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对涉企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为全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来源:廉洁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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