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 | 曲阜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

2020年07月10日19:53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从曲阜师范大学获悉,曲阜师范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博士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9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曲阜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qfnu.edu.cn)和曲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qf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相关待遇

1、入职后发放税前安家费5万元,提供科研经费5万元;

2、按上级和我校相关政策确定工资待遇。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本次招聘的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

报名方式: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应如实填写《曲阜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将填写完成的报名表签名后扫描成PDF版本,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qsdzhaopin@163.com。

发送报名表的文件名和邮件标题以如下统一格式命名:“应聘博士辅导员-姓名-所学专业”。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本人签名的《曲阜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原件;

(3)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4)对政治面貌有要求的,须提供经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5)对学生干部经历有要求的,须提供经证明人签字、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6)同意应聘介绍信:在职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

(四)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心理测试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心理测试不计入总成绩,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各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学校按规定程序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曲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qfnu.edu.cn)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并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方式

招聘岗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学校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37-4456483

招聘邮箱:qsdzhaopin@163.com

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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