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禁擅自“改居住” 中介乱代理或被吊销执照

2017年04月28日10:06  来源:北京日报

  北京房地产调控再次亮剑,这回针对的是产业项目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的情况。记者昨日获悉,市规划国土委会同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科研、工业、酒店、旅游、文化、娱乐等产业项目严禁擅自改变规划用途、作为居住空间使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和分割销售。

  未来,本市将对此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从严处罚项目建设单位,直至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撤销划拨批准文件收回土地,取消其在京取得土地的资格。对于兜售违法项目的中介,将取消其备案资格甚至吊销执照。

  严重违规将被取消拿地资格

  近期,本市在查处“商改住”这种违法违规项目的同时,发现了以科研、工业等立项却改为居住的项目。在规范这些不法行为的《通知》中,所指的产业项目涵盖科研、工业、酒店、旅游、文化、娱乐等6种。

  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基础上,针对近期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擅自将工业、科研等项目改变为居住用途并分割转让等市场乱象,专门出台了这份《通知》。

  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进一步规范产业项目,保障各类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市将坚决打击利用产业用地炒地、炒房的投机行为。

  据了解,本市将依据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批准用地文件核查已建在建产业项目使用情况,对于改为居住用途的产业项目,规划国土、住建部门依法从严处罚项目建设单位,直至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撤销划拨批准文件收回土地,取消其在京取得土地的资格。税务等相关部门也将同时进行稽查、检查。

  购买主体将被审查资格

  《通知》对这些项目的购买者资格也进行了限定。“产业项目是用来承载产业发展的,其买受人应该具备从事相应科研或生产经营的条件和能力,同时具体的产业还应符合区域发展需要。”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如果想购买类似项目,要由项目所在区行政主管部门或园区管理部门,结合区域产业政策要求等,对买受人的购买条件进行审核、出具书面意见,方可购买。

  除了对购买人资格进行严格限定,这份通知还从土地供应管理角度提出了要求。产业项目应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符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属地区政府应结合区域规划落实职住平衡;在产业项目的空间分布上,城六区严禁发展高端制造业的生产加工环节、严禁新建和扩建批发市场、严禁新建和扩建区域性物流中心等项目;产业项目的出让方式上,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产业项目,实行市区分级管控,限定受让人资格,同时要求区政府、园区管理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从产业政策、产业规模、产业方案、行业要求、人口调控、区域功能定位等方面审查并确定项目主体;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的产业项目,要求规划国土部门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建筑使用功能、土地转让条件、项目单位自用自持建筑面积比例、项目用地退出的条件,严格后期监管。

  一位业内专家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房产时一定要仔细审查开发单位和卖房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认清销售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等文件上载明的用途,切勿将产业项目误认为居住用途,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中介乱代理或被吊销执照

  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对于产业项目的整治,将渗透到方方面面。

  在加强产业项目批后监管方面,《通知》要求规划国土部门定期对建筑使用功能进行核查,对违规改变为居住用途的,应及时予以纠正、查处,直至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撤销划拨批准文件收回土地。

  在加强中介机构管理方面,《通知》也规定,中介机构违规代理或以任何方式宣传产业项目的房屋可用于居住的,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注销机构备案,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同时,开发商如果违反相关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将处罚信息纳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相关负责人还表示,科研用地应该用于科研项目,产业用地就应该用于发展产业,因此对于建设单位的资格要严格审查,建设单位应诚实守信地按照规划用途使用土地,绝不允许将产业用地用于搞所谓的科研地产、产业地产。

  同时,本市还将实施产业项目退出机制,要求区政府、园区管理部门牵头,从产业内容、产值、税收、就业、生态环保等方面定期对产业项目进行综合评估,不符合本市要求的产业项目要坚决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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