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住房公积金将可提取支付物业费

2016年05月13日11:39  来源:济宁晚报

5月12日,记者从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客“政风行风热线时”了解到,今年1至4月,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19.6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13.5亿元,同比增长29.8%;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1亿元,完成计划的80.6%,同比增长150.7%。截至4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达到169.8亿元,约占全市各类住房贷款余额的35%。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已有7个县市区启用了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场所,高新区服务场所完成装修任务,其他县市区和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服务场所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年内全市服务场所建设任务将全面完成。该负责人还提到,未来市住房公积金部门将围绕商品房去库存、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制定出台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延长住房公积金最长贷款年限、提高还款能力核定标准等政策,进一步放大公积金政策效应。此外,按规定阶段性调整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

你问我答

在部队交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我市贷款买房吗?NO!

2015年8月1日,经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批准,出台了《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指标管理、轮候审批。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以及军队管理的退休干部、士官,购买首套住房时,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向军队指定的商业银行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国家统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利率。根据以上办法规定,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无法向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贷款。

在县区缴存公积金能在市区贷款买房吗?YES!

根据相关规定,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非户地或非缴存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直接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款和贷款利率分别是多少?20%、1.1倍

借款人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的利率为:贷款期限在5年以内的(含5年),按年利率2.75%(上浮后3.025%)执行;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按年利率3.25%(上浮后3.575%)执行。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