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民进城买房可按年还贷 首付款比例最低可执行20%

2016年03月25日16:03  来源:中国山东网

山东省住建厅、金融办等部门日前联合推出政策,对农民进城购房进行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进城买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可执行20%,且可按半年或年还款。

山东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住建厅、金融办及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新近推出“农民安家贷”,对农民进城购房提供支持。这一产品主要针对18至55岁的农民或新入城镇户籍未满1年、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的农民,首付款比例最低可执行20%。首付款比例达到30%及以上的,可执行0.9倍基准利率优惠。对区域内竞争性楼盘购房客户、评分较高的优质客户,可执行更加优惠的利率。

在还款方式上,山东省针对农民收入额季节性特点,提出借款人可采取按月、季、半年或按年的还款频率;提前归还按揭贷款的,免收违约金。山东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与当地农行对接,开展公积金与“农民安家贷”组合贷款;同时,金融监管部门将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与农行对接合作,为农民进城购房信贷业务提供增信服务。山东省提出,农行受理农民购房贷款申请后,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明确答复,5个工作日内放款。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