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聘任制书记员、法警(驾驶员)

2020年11月05日14:28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聘任制书记员、法警(驾驶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聘用制人员,派遣至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从事书记员、法警/驾驶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聘用制书记员3名、法警/驾驶员4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后出生);

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报考法警/驾驶员岗位的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8、同等条件下,法学专业,具备多媒体制作技能,有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体育特长等的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配偶、直系血亲或近姻亲被判处刑罚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宜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3日17时止。报名前必须注册(注册地址:http://www.kzrcw.com/Login/TalentRegisterMobile),注册成功后点击屏幕左侧报名入口下方的“点此报名”按钮进行在线报名,请务必上传本人近期证件照,信息提交成功即为报名成功。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1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资格审查地点:济宁市建设北路88号 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一楼派遣部大厅。

报名结束后,携带以下材料到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①报名登记表1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⑤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⑥有技能等级证书的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⑦法警/驾驶员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经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审查合格后缴纳考务费100元。凭身份证及考务费收据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是否报名成功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

五、考试办法和内容

书记员、法警/驾驶员的考试分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书记员的笔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法律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占综合成绩的30%。

法警/驾驶员的笔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法律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技能、体能测试

书记员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 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

法警/驾驶员体能技能测试考核内容为1000米、单杠、双杠和车辆驾驶基本技能,体能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

书记员、驾驶员的技能测试和法警的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并列入围)。若岗位达不到1:2的面试人员比例,则按实际参考人数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能力、应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书记员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

法警/驾驶员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30%+体能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主要采取复核报考资格、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和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以此等额递补。

(二)体检

安排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济宁市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以此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录用、用工管理模式及工资待遇

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后与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录用,由公司派遣至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随工作年限调整工资标准,单位缴纳五险。检察院提供工作制服、差旅费等工作保障,并保障聘用人员法定婚丧假、产假等权利。被聘用人员应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岗位调剂。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7-3013066     0537-232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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