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十四五”时期山东将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年02月26日16:31  来源:山东发布

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办展望“十四五”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介绍“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举措,并回答记者提问。

一、“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十三五”期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工作力度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山东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是“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九大约束性指标全部超额完成。其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37.0%,优良天数比例较2015年提高14.2个百分点,均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3.5%,优于“十三五”目标12.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也是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均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十三五”减排目标任务;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指标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蓝天、碧水、净土等八大标志性战役取得决定性成效。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16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内的166个黑臭水体均已完成整治并通过省级“长制久清”评估,并在全国率先启动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近岸海域水质稳步提升,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1.5%;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污染初步得到有效管控;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全面展开,累计完成13415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大幅提升,2020年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能力达到2015年的3.9倍,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满足需求,实现医疗废物及时安全处置。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显著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山东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环境更美好,老百姓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添了绿色底色和成色。

三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成立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委员会。出台省直有关部门和中央驻鲁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面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以党内法规出台《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系健全完善。湾长制体系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系统与生态环保工作深度融入。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建立了以大气、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为统领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实施《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省政府与生态环境部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建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度创新区、经济绿色转型示范区。全省共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9个、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5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数量居全国第二。

二、“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举措

“十四五”时期,我省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充分体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科学谋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到2025年,实现生态建设走在前列,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目标。

一是坚持绿色低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快推进“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实落地,为绿色高质量发展划框子、定规矩。实施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计划,加快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投入结构。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壮大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领域绿色化改造。突出以降碳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实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牵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深入践行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理念,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靓丽底色。

二是坚持综合施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提气、降碳、强生态,治水、固土、防风险”,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纵深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强化河湖长制,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深入开展污染减排和人工湿地建设,打造美丽河湖。深入推进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持续开展“消劣行动”“净滩行动”,积极打造“美丽海湾”。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做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严格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严格实施污染地块建设用地准入,强化污染土地的风险管控与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监督指导,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和美丽山东建设奠定基础。

三是坚持系统治理,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强生态保护统一监管,强化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法查处生态破坏行为。整合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健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重点生态区域保护修复。加强流域生态联动保护,实施南四湖、东平湖综合治理和黄河三角洲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建设黄河口国家公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健全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制度,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四是坚持底线思维,统筹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完善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强化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控,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健全环境应急体系。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完善医疗废物城乡一体化处置。以“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涉危涉重企业、化工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重点流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提升防范化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能力。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和“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委员会工作机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综合执法机制,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完善绿色技术体系、财税体系和金融体系。健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机制。积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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