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人 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2021年你的医保待遇有这些新变化

2021年01月26日12:58  来源:齐鲁网  作者:王渌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解读《实施意见》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山东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宁波表示,2021年按照《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将重点推进以下10个方面的工作: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水平。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提高到不低于580元。

提高门诊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疾病筛查,将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更多门诊花费较大的慢特病纳入医保支付。将戈谢病、庞贝氏病、法布雷病等罕见病特效药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优化医疗保障政策结构,进一步提高普通门诊保障水平。

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

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完善不同失能等级和护理模式管理服务标准体系,实现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稳步推进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推动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建立省级医疗保障待遇基本清单制度,规范各级政府决策权限。统一全省基本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三大目录。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面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推动有条件的地市正式付费运行。适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制定出台《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医保医师药师、参保人员信用体系。全面建成全省统一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建立信息强制披露制度,依法依规公开定点医药机构医药费用、药品耗材采购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人均住院天数、次均住院费用、违规失信等信息。

深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积极落实国家集采中选结果,启动第二批省级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建立全省统一的药械结算监管平台,设立省市两级结算中心,先行开展国家和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直接结算工作。

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建成全省标准统一、兼容高效、便捷安全、数据共享、互联互通的医保信息平台。医保经办业务全面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提升医保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等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面开展普通门诊省内及跨省联网直接结算,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一卡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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