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亿贷款投放、涉农贷款利率再降低…山东积极引金融“活水”注入乡村振兴

2020年06月04日18:53  来源:大众网  作者:吴爽 孙梦媛

为切实引金融“活水”注入乡村振兴,日前,山东省财政厅会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农信联社印发了《关于农村商业银行支持财政金融政策融合乡村振兴战略制度试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与以往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相比,《若干措施》有哪些亮点?6月4日,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这些问题一一得到解答。

据山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峰介绍,《若干措施》主要包括4部分18项具体措施,亮点体现在五个方面。

在充分满足涉农信贷需求方面,《若干措施》将解决试点县的融资难题作为首要任务,承诺14家试点县农商行在2020-2022年试点期间,各项贷款累计投放总量不低于4000亿元,三年增量不低于500亿元。其中涉农贷款累计投放总量不低于3200亿元,三年增量不低于400亿元,平均每个试点县年增量在10亿元左右,满足涉农主体贷款需求。

在发挥央行专项资金保障作用方面,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试点县农商行敞口供应再贷款,每年额度不少于50亿元,对符合支农支小再贷款条件的全额报销。取消试点县农商行办理再贴现票据的贴现利率要求,每年专门设置30亿元再贴现额度支持票据贴现。

在推动融资成本明显降低方面,统筹整合现有财政信贷政策,打好“组合拳”,最大限度地降低涉农贷款利率。利用国家再贷款政策的,支农支小贷款利率在国家政策规定上限的基础上再下降20个BP。发挥农业信贷担保增信作用,在目前LPR和财政政策条件下,使用普通贷款,实际承担利率下降到4%以下;使用再贷款,实际承担贷款利率下降到3.125%以下,切实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让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让涉农融资主体真正得到实惠。

在适度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方面,靶向解决银行对涉农主体“惧贷、惜贷”问题,进一步明确涉农贷款尽职免责的相关规定。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原则上,试点县农商行涉农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当地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农商行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加快形成对涉农主体“敢贷、愿贷”的长效机制。

与此同时,不断提高贷款授信效率。农商行把新增2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网点,线下业务确保在2-3天内完成审批,线上小额客户贷款“秒批秒贷”。(记者 吴爽 孙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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