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统计局近日发布《山东省2019年分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国有经济单位平均工资》,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81446元(6787.2元/月),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4089元(7007.4元/月),国有经济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98587元(8215.6元/月),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1279(8440元/月)。
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商投资经济等单位。
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平均工资
按照统计,2019年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81446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4089元,国有经济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98587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1279元。
按照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来看,城镇非私营单位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工资收入分列前三位;国有经济单位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工资收入分列前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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