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改革后 “假公章”能开“真证明”?

2020年02月27日13:46  来源:半月谈

近期有群众反映,早已撤销的政府机构还在用“假公章”开具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证明文书。

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地方机构改革后,一些已撤销机构的职能,新机构“无人管”“不愿管”或“管不了”,导致已经失效的老公章“退而难休”,出现了“假公章”开“真证明”的咄咄怪事。

“假公章”,管真事

春节前夕,东部沿海某省养猪户老汪向半月谈记者反映,他打算卖掉60头肥猪时遇到怪事:“每次卖猪都要畜牧部门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上面加盖的是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公章。而这个机构早就没了,为何公章还在用?不会是假的吧?”

政府机构“假公章”,竟还在管群众切身事?就老汪反映的情况,半月谈记者咨询了当地畜牧兽医部门。

“这种情况确实存在。”一名负责这项工作的干部说,“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程序没有问题,这是我们按规定步骤进行现场核实、技术验收、质量检验后发的‘真证明’,但是机构确实已经不存在了,公章也本该被收回、销毁的。”

半月谈记者在当地官方网站上查询到一份印发于2018年3月9日的通知,明确写着“撤销区畜牧兽医监察大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事业单位建制”。但2019年,这个已撤销的“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盖章发放了4380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不仅这个区,类似现象在一些地方并不少见。“我们省大部分地方都已撤销‘动物卫生监督所’,但给群众办理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上面盖的还是原先的‘动物卫生监督所’公章,这在许多地方是普遍问题。”东部某省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说。

重要检疫证,为何盖“假章”?

“这个证可用于猪、牛、羊、鸡、鸭、鹅等动物,相当于动物的‘户口本’‘身份证’。没有它,动物就不能参与市场流通。以生猪为例,要想跨区域调运或者进场屠宰,必须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一名畜牧干部说。

如此重要的检疫证,为何盖了“假公章”?多名业内人士透露,这主要是一些地方政府在落实中央的机构改革要求时,改革方案不完善、不细致所致。

——旧机构的事新机构“无人管”。东部沿海某省的县级畜牧兽医局,大多经过拆分,改成了事业单位性质、无行政执法权的畜牧发展(服务)中心。许多乡镇既无兽医机构、也未配备专职人员,导致乡镇级政府应承担的动物疫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无人管。

——旧机构的事新机构“不愿管”。某县级市原畜牧兽医管理局撤销后,将原本承担的8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移交给新成立的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的审批事项多、任务重,就将费时费力且责任重大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等两项行政许可事项“滞留”在原机构,迟迟不愿接手。

——旧机构的事新机构“管不了”。某地撤销了动物卫生监督所,包括畜牧兽医在内的农业综合执法职能并入了城管局,而城管局工作人员没有专业能力和技术手段来开具相关证明。

新机构“无人管” “不愿管” “管不了”,而动物检疫要办的手续却一件不少,群众最终只能靠原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老人”“老章”办事。

群众无小事,“假公章”须治

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研究员冯威说,行政执法文书上加盖的公章是认定行政主体的标准,必须将公章、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职权职责统一起来,不然执法主体资格的合法性会受怀疑,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也易产生推诿扯皮问题。

多地多部门在机构改革后都曾出现类似怪象。冯威就曾遇到,国土资源部门与规划部门整合为新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后,一段时间内,原属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机构依然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的名义和公章行事。

“这暴露了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公章管理不严、职责界定不清、工作衔接不畅等多种问题,值得深刻反思。”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律师刘国敏说。

东部某省畜牧兽医部门主要负责人认为,可以在符合中央机构改革要求、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通过在新机构加挂原机构牌子、打造“综合执法+专业队伍”等方式,明确细化相关部门、机构和工作人员承担的职能。

多名受访者认为,要彻底整治政府“假公章”乱象,必须将机构、公章、所管辖事项“三统一”。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各地应开展“假公章”开“真证明”乱象的专项整治行动,系统梳理机构改革后的相关问题,压缩真空地带和交叉地带,消除执法隐患。(半月谈记者:叶婧 潘林青)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